两个人的特质会互相激发或者压抑,这意味着,在一些人面前,我们心中的火焰陷入沉睡。在另一些人面前,它会被激醒。有些人使我们感觉自己变得很差,无法接受。有些人使我们成为更好的自己,甚至产生一种突破。情爱是不熄灭的火焰,应交付给合适的可承担的人。
被烧灼仿佛是一种代价。人要经受住投入和用力的堕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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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间,若只以好奇和欲望来做动力,一旦占有或产生厌倦之心,关系就失去行进的动力。如同被嚼过的甘蔗渣滓,榨取完尽甜美可见的汁液,只能被丢弃。所以人常说,分手之后,相见不如怀念。
但我认为爱的喜悦,如同所有关系的源泉,应来自彼此思维的共振。来自它们的撞击、应和、交叠、推动。如果双方保持成长,思维能够开拓边界递进深度,那么不管关系是否终结,只要相见,依然可以彼此给予。这样便具备了永久的相爱的可能性。
爱是存在,是行动。它自身可以成为自己的源泉。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叶芝的诗句。觉得中文有时无法精确阐述英文独有的表达,如同英文有时也无法如实传递中文。这段话的涵义只能意会无法言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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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事物在脱去光彩外衣之后,陡然冒出污浊而膨胀的现实。人所依存的爱与望可否经受住人性的质疑和考验。这是重复的经验。
你爱过的那些人,在起初貌似完美无缺。当他们逐渐四分五裂变成一堆碎片,你是否仍能用掌心托起和保存。你爱的是他人的属性,还是他们的面具和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