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方资料记载,黄海海战时双方舰只装甲情况如下:
日方似将既使金属构造但未加装甲防护的舰只,皆归入非铁甲舰只一栏。据我方资料记载,定远、镇远的护甲厚十四寸,经远、来远的护甲厚九点五寸。看来即使日本的“三景舰”,也缺乏北洋舰队这样较大规模的装甲防护。北洋舰队的装甲水平普遍超过日本舰队。
火炮方面,据日方记载,两百毫米以上大口径的火炮,日、中两舰队之间为十一门对二十一门,我方记载此口径火炮北洋舰队则有二十六门,优势更大。小口径火炮北洋舰队也有九十二比五十的优势。日方只在中口径火炮方面以二百零九比一百四十一占优。当然因为中口径炮多为速射炮,所以其在火炮射速方面的优势还是很明显的。但因为大、小口径火炮北洋舰队的优势同样不小,所以不能说火炮全部是日方占优。再看看船速方面的差距。就平均船速来说,日舰每小时快一点四四节,优势似乎不像人们形容的那么大。有人说北洋舰队将十舰编为一队,使高速舰只失速达八节,不利争取主动,那么日本舰队中也有航速很低的炮舰,其舰队失速亦不在北洋舰队之下。
流行的说法是,北洋海军自1888年后未添船购炮,已难以一战。但从以上可看出,不论就哪一个方面说,北洋舰队也远未到不能一战的地步。1894年5月下旬,李鸿章校阅北洋海军,奏称“北洋各舰及广东三船沿途行驶操演,船阵整齐变化,雁行鱼贯,操纵自如。??以鱼雷六艇试演袭营阵法,攻守多方,备极奇奥”,“于驶行之际,击穹远之靶,发速中多。经远一船,发十六炮,中至十五。广东三船,中靶亦在七成以上”,“夜间合操,水师全军万炮并发,起止如一。英、法、俄、日本各国,均以兵船来观,称为节制精严”。
若不是出于此种自信,清廷不会在这篇上奏两个月之后毅然下诏对日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