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格同样这么认为。他不顾合伙人的反对,带着样机以个人的名义去申请专利,并且算计他如何操控这一切。他以每台100美元的价格把30台缝纫机卖给了纽黑文的衬衫制衣商。他把钱揣进了自己的腰包,并威吓菲尔普斯的分销渠道要卖4 000美元——“老天爷作证,他不想再做生意了!”随后,他让另一个投资者也靠边儿站,并把他们的现金流都拿去堵了自己的漏洞。令人惊异的是,他不愿意在广告词中使用“Singer” ①,无疑是因为他觉得文绉绉的“珍妮·林德”更能吸引人,这个传奇的辛格!而齐博表示 “Singer”就像机器在歌唱,就这样,一个著名的品牌诞生了。但世人并没有争先恐后地来敲响I·M·胜家公司的门,太多人被失败的缝纫机伤了心。事到如今,辛格不得不主动去敲响世界的门,他很有兴致与竞争对手共享利益。在辛格的家庭生活中,他精力充沛,很有感召力,就像很多气缸同时打开产生了足够的动力。他发现通过巡演作推广能打开市场。当齐博张罗融资让公司得以维持时,辛格却带领巡演团在高唱《缝衣歌》(The Song of the Shirt),这是托马斯·胡德(Thomas Hood)在1843年写的催人泪下的一部作品,他在乡村集市和广场巡演,并雇用年轻漂亮的女孩在巡演现场向围观者展示胜家缝纫机轻松愉快的缝衣过程。他继续从百老汇大街的史密斯和科南特商店为孩子们买衣服,说服商店老板买下两台胜家缝纫机应急,每台机器卖125美元。他们通过门面橱窗来展示其进步理念:一台机器安装在了他十多岁的儿子格斯那里,格斯是他与玛丽·斯庞斯勒的第一个孩子;另一台机器安装在一个女裁缝那里。
这是聪明的一招,驻足在橱窗前观看的路人当中,有个人也来看热闹,他就是小伊莱亚斯·豪。在英国他被女服胸衣缝制商和制伞商骗了,他的妻子也在此期间过世。几经磨难后回到美国的豪已是一贫如洗。他决心不要被再次欺骗。他想动用自己拥有的双线连锁缝纫专利保护,而辛格和其他缝纫机制造商都在采用这种工艺。现在从事机械工作的豪去找辛格,要求他支付25 000美元作为专利使用许可,否则就得受诉讼之苦并让辛格出局。胜家公司在1851年初还没有钱。高大的辛格气势汹汹地呵斥矮小的豪,威胁要把他从缝纫机店的楼梯上踢下去。这是个愚蠢的错误。豪的机器虽然根本无法与辛格的相比,但是豪的专利还有时效。不久,豪找到了资助人,支持他上诉维权。
在1851年6月,豪成了艾萨克·辛格与爱德华·克拉克(1811~1882)两人再次成为搭档的催化剂。两年前,当克拉克来到纽约时,辛格刚好去了纽约的乔丹律师事务所。克拉克及其合伙人对辛格的雕刻机出具过书面建议。克拉克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安布罗斯·乔丹(Ambrose L. Jordan),即新近上任的纽约州总检察长,不肯帮辛格。在他眼中,辛格是个缺乏教养的大嗓门。
然而,乔丹的合伙人克拉克,看到了一个机械发明天才,也看到了自己发财的契机。他俩都是39岁,不过却是截然相反的人。克拉克是个态度冷淡的人,颇受社会尊重。他是一个陶器制作商的儿子,曾在马萨诸塞州莱诺克斯学院(Lenox Academy)学习,据说他在学校时把图书馆的500本书都一一读过,随后毕业于出了很多牧师的威廉姆斯学院(Williams College)。他带有教会的气度,在(教堂中所设的)主日学校任教。他的妻子,就是他老板的女儿卡罗琳·乔丹(Caroline Jordan),不会让“肮脏而残忍的”辛格进他们家的门,并且从来没有让他来过。克拉克和乔丹就是小说家伊迪丝·沃顿(Edith Wharton)笔下那种典型的纽约社交界的绅士,有可敬的盎格鲁·撒克逊家族背景,他靠在躺椅上,蔑视着新兴的企业家阶级及其庸俗的炫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