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伯说不定有同样的担心,但卡刷得很顺利、很成功,当收银条的打印声传来,他兴高采烈地递给我一杯啤酒,说:“On the house!嘿,幸好昨天我没亲手把这瓶拉菲摔掉!老子受够了供着一瓶酒当亲外公了。” 斯百德刷了九万多的拉菲,给了我一万块现金,顺便请在座的所有人喝了一杯。
皆大欢喜,但我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惴惴不安。这事儿实在不能不令我警惕。
俗话说得好: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我摸着口袋里那硬硬的一万块,左思右想,坐立不安,终于忍不住摸出手机来,对着斯百德的脸拍了个特写。
他对我眨眨眼,似乎毫不在意,接着又喝了几杯纯伏特加之后,他就穿着那套白色三件式西装跳到桌子上唱起歌来。
怪里怪气的歌,日本调子,歌词里却反复出现“你是人类大救星”的句子,艺术流派十分费猜,我听得百爪挠心。约伯对我冷眼旁观,忽然过来推我一把:“摩根今晚不会来。”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在等摩根?”
不用跟人收钱的时候,他总是那张永远不动声色的扑克脸:“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他对我眨眨眼,“小霸王丁通。” 如果把我拍扁了,夹在一本足够大的百科全书里,图解对应的词条就是:街头混混。在烟墩路到东门菜市场一带,提到小霸王丁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我是孤儿,小得还不记事的时候爹妈一关门就走了,字条也没留一个,靠着邻居们的善心(主力是小铃铛她妈),百家饭吃了若干年,这才勉强活下来。
关于童年这么深情的话题,我唯一愿意回忆的事就是小铃铛把一碗饭摔到我脸上,恶狠狠地说:“吃,赶紧吃!恨死你了,我妈又把肉都夹给你了!”
铃铛妈的肉没白费,在下十几岁就迅速长成一条汉子,一米八多,健身房去不起,墙根下捡两块砖每天举一举,持之以恒也练出许多硬邦邦的好肉。在发现自己对酒有天生的判断力之前,我唯一的特长是打架,专攻下三路,无师自通各种格斗技巧,活生生打成了东门一霸。地盘上任何犄角旮旯、猫途狗道,我都了如指掌,大到凌晨运货入库的大卡车,小到新疆兄弟卖的羊肉串,哪一样都能插一脚分点好处,实在是意气风发。
这市面上能镇住我的只有三个人,两个女的——小铃铛和她妈,另外一个就是医生摩根。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书里,条目也是四个字:医学天才。
他刚好和我生活在世界的两个极端。他有三个医学博士学位,全部来自一流的专业学府;他认识拉丁文、希伯来文、古英文;他认识所有山上和海里的生物以及植物。
我们唯一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将生命的一大部分耗在了十号酒馆里,以浪费生命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不管那生命的质地与价值到底如何,我们感觉彼此灵魂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