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各种性反常的共同规则
性反常是否病态
那些研究性反常之特殊案例的医师们一开始极容易把这种反常行为看作是病态或退化的症状。但是,这样一种看法与那些关于性颠倒的看法相比,似乎更不能成立。日常经验告诉我们,在适当的情况下,这样一些“变了位”的或多或少总存在于正常人性生活中的隐秘部分,完全可以被一个正常人长期地用来取代正常的性目的,或者二者兼备,互不侵扰。世界上还找不出一个正常人于正常性目的之外不再追求那些足以视为性反常的附属目的。性反常所包括的范围如此广泛,我们又何苦一定要为它们加上一个可耻的罪名呢?在性生活领域里,如果坚持要在正常的生理与病态症状之间划分一条清晰的界限,这就超出了我们现有的能力,目前我们恐怕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
但是,某些性反常现象中的性目的确实是十分新奇的,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注目。还有某些性反常现象与正常状态之间的差异是如此之大,致使我们不得不把它们归之为“病态”。我们在某些特异的例子中看到,性本能一旦克服了阻抗(如害羞、厌恶、害怕、痛楚等),就会造成令人惊异的结果,如舔大便、奸尸等。但即使在这样的例子中,我们也不相信犯这种行为一定就是神志昏乱或反常。不难发现,许多在其他各方面都很健康的人,在性生活方面却是病态的,因为性本能是一切本能中最不好约束的一种;反过来,某些在其他各方面都表现得很不正常的人,其性行为却相当正常。
通常情况下,我们之所以说一个人的性反常行为具有病态的特性,并不是指他有与众不同的性目的,而是指它与常态下的表现相比较下的不正常。假如环境只有利于性反常行为的生成,正常性行为的发展反而会受到阻碍,或是受到压抑,或是受到排挤。在这种情况下,在性反常行为产生的同时就不再有正常性行为与之陪伴(指正常性目的与性对象)。只有这种性反常行为,我们才称之为病态的。这就是说,假如某种性反常现象不具备排他性与固置性,便不是一种病态现象。
性反常现象中精神能量的参与
在那些最令人厌恶的性反常现象里,我们发现有最丰富的精神能量参与其中,用于转化其性行动。其实,每一个这样的例子听上去之所以令人恶心,都是精神能量参与其中的后果。在这些人中,性行动在理想化过程中呈现的价值是无可非议的,或许再也找不到什么别的场合比这种变异更能显示爱情的无边法力。在性方面,在最高级和最低级的功能之间,本来就是密切相关和时时转换的(从天堂经人间再入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