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周认为,白人才是岛上不理性及暴力的来源,而非中国人:
白鬼的眼睛后面有一道帘幕,支那人怎么也看不进他们内心深处。不过,最严重的还是这些白鬼的效率,他们办事的能力,推动事情的方法,追求成果的精神,让所有能动的生物,都屈服于他们的意志之下,那是他们最深层的力量,是的,白人既古怪又杰出,总之,他们是魔鬼。[47]
由于共谋杀人,阿周被判二十年劳役,但是他“并不苦恼。二十年就二十年嘛。只不过这段期间再也别想着花园了——如此而已。他还年轻,骨子里又有亚洲人的耐力。他等得了二十年的,到时候他沸腾的热血已获舒缓,必然更能安享花园里的静谧。他为花园想到了一个名字,叫做‘静晨花园’”。[48]
由于法籍地方法院法官酒后失误,阿周被列名为死刑犯,在前往断头台的途中,他相当地平静。他以双方都听得懂的大溪地话向法籍宪兵解释:事情弄错了,很容易就可以纠正的。法国人笑一笑表示同意,但是行刑的流程却没有改变。只有当行刑官发出口令,断头台的铡刀往他脖子上落下时,阿周才略感讶异。“刀子并不痒。在他失去意识前,他只知道这点。”[49]
阿周虽然无缘一睹他的“静晨花园”,读者们却因此意识到,这样一个梦想是有可能,也确实存在的。无论中国人在侨居地所受的歧视为何﹡,他们对未来的盼望,对故乡的思念,一直都是牵动他们生活的重心。﹡ 歧视固然是家常便饭,上诉也并非不可能,成功的案例甚至可以上溯至美国最高法院,1886年,“益和诉霍普金斯案”(Yick Wo v. Hopkins),就是一个例子。益和是旧金山的洗衣工,于1861年抵达美国。他因为违反市政府的新法规,在并非砖块或石头构造的建筑物里开洗衣铺,被罚锾十元。法令并规定,如果缴不出罚款,就得以一天一元的代价进牢房蹲监。他为此提出上诉。经过详细审查,最高法院驳回益和的判决,因为新法令显然只针对中国人而非针对白人而设计。最高法院法官以严厉语气向旧金山当局表示,虽然法令“表面上看来公平,执行时也可能无误,但是政府当局若心存不正,上下其手,以致执行时针对相同环境下不同的人,有不公平及违法的歧视”,那就违反了正义原则。
在益和的案子里,另外还有两百名洗衣工伙同他一起上诉,“结论认为,除非对上诉者的种族及国籍怀有严重敌意,否则不应该有类似问题出现”——《最高法院判决报告书》(Supreme Court Reporter, 1886U.S.356, p.1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