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文斯和海瑟林顿达成了一个谅解:如果得到批准,他愿意提供一份报道草稿的副本仅供参考。据此,他们既可以选择放行,也可以寻求法庭裁定。
埃文斯说服我说,这是一个更好的办法,有助于强调活动的道德—法律差异。相比而言,出版活动和承担风险是下下策。10月9日,海瑟林顿致信道:“总检察长命我转告,他已经仔细审视了《星期日泰晤士报》9月24日和10月1日刊布的材料,并不准备对已刊载的内容采取任何行动。”不过,信里还要求我给英国酿酒公司发一份报道草稿。我照做了。不久之后,他们就提出了抗议和申诉。10月12日,总检察长给《星期日泰晤士报》送来了一纸传票。
一场宏大的官司就此拉开序幕,其结果界定了公众利益在新闻自由和法律施用中的天平。听证会被安排在11月6日举行,首席大法官到时会莅临会议。眼下的情况,让我们的报道草稿岌岌可危。不过我相信,一番高院的审理定会让媒体端坐四周,关注审视。于是乎,人人都能加入我们的道义活动,不必瞻前顾后,担心被检举、起诉。
收到信后,我就和身在下议院的杰克·阿什利通了电话。当时,他正前往与下院议长私人约会的路上,准备抗议议会的限制。而我恰逢时宜地告诉了他,总检察长已间接地接受了我们的道德—法律差异。当天下午,下院议长准许阿什利把他言论自由的案例,放在下议院讨论。“道义,”阿什利强调,“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因而没有理由在法庭上等待判决。”下院议长表示,他会在次日做出裁定。
当天晚些时候,阿什利和下院议长在房间会面,二人讨论了一份“道德的”早期动议案应有的措辞。阿什利让他相信了划定界限的可行性。次日,下院议长裁定,只要阿什利的提案事关道义,就能得到他的首肯。这不但吸引了更多议员加入,也让阿什利的关键性提案迅速获得了265个签名,并为一系列议会活动打开了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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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下院职员长官(Clerk of the House of Commons)是下院的常任最高长官,由皇室任命的下议院支撑部门的首席执行官。其主要责任是为下院议长和议员们就下院工作程序、惯例和特权等方面提供咨询,在众多方面是下院议长的左膀右臂,也是面对议会任何人士的咨询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