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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着石头过河(2)

改革的逻辑 作者:周其仁


这些经验都很有意义。其中有一个问题值得思考,为什么几次通盘规划改革,还要一次次地再发动?究竟是原来的设计不全面,还是实施中遇到阻力就搁置了?现在看,改革目标的确定、方案的设计以及改革的实施,是互有联系的三个环节。目标要明确,不能摇来摇去;方案要系统和全面,考虑周详;实施则要看环境与时机,选好突破口。

直面露出水面的石头

还要看到,现在已不是20世纪80年代、90年代,也不是新世纪初的局面。中国启动改革30多年了,出现了好多新情况。无论中央还是地方,基层、民众、企业、各类组织,都遇到新问题,特别是年轻人得到的信息、他们的诉求、权利意识和对社会问题的看法,跟以前大不相同。

可不可以说,现在不光是执政者自上而下摸石头,设计方案推进改革,水面上也露出了大大小小一些石头,天天在考验决策者?很多满尖锐的问题,其实露出水面很久了,究竟要不要面对、怎样面对?有时候是一类现象,反复出现;有时候又是一个突发事件,像水面上丢下块石头,牵动方方面面,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要求做出回答和反应,看政策制定和体制形成,能不能从中吸收正能量。

举一个例子,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土地关系,发生了多少事情?这方面虽然改革很早,但石头还是不小。都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长期不变,似乎问题已经解决了。最早提15年不变,后来说30年不变,到了十七届三中全会,提长久不变,温家宝总理答外国记者,说长久不变就是永远不变。这些都对,因为实践证明有效的经济体制就不要变。但走进农村看,不难发现土地关系其实还是经常在“变”。为什么?因为人民公社虽然取消了,但集体的制度基因还在。

要说明一下,集体经济不是土改后的那个农民土地私产的经济,也不是以农民私产为基础、自愿缔约的合作经济。土改后的农民私产,边界很清楚,不会因为你家人口增加得快,再把别家的土地划给你。合作社也一样,入社如入股,不会因为家里增人减人,入社的财产权益就变。但到了“集体”,就一锅煮了:所有这个村庄里已经出生的以及未来要出生的,都一起分享土地权利。结果,农民和农民之间的土地权利边界,总随着人口的变动而变动。这是集体制的本质。包产到户后,中央政策说不变,但实际上农民各家人口总有变,按照集体经济的法则,就老有调地的要求。调地就是变,所以没有做到永远不变。

20世纪80年代中,贵州湄潭作为改革试验区提出过这个问题。贵州比较落后,大量农村劳动力集中在土地上,如果每年调地变动,谁好好种地、对土地投资?所以,当地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也就是把农民家庭之间的土地权利边界划清楚。这个实验在当地行得通,后来得到中央文件的提倡,也写进了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问题是全国没有普遍执行,至少有一半以上农村社区,还是过些年就要调整承包土地。这到底什么问题?是立法错了,还是有法不依?这个环节不清不楚,土地流转就受限,因为地缘范围内所有现在的人口和未来的人口,都被一小块实物土地资产锁到一起,构成一条永久的债务链。在这个链条下,谁转让一块地,等于把未来其他家庭人口可调地的权益也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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