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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三网融合、数网竞争(9)

竞争与繁荣:中国电信业进化的经济评论 作者:周其仁


电信重复建设:成本和预期收益

美国电信“开放竞争—降价—业务扩展”的逻辑,放之四海而皆准。在加拿大、英国、新西兰、日本和澳大利亚,所有这些过去20年来开放电信竞争的地方,都可以看到类似美国的效应。香港电信业自1992年以来分步开放竞争的经验,更值得内地电信业借鉴。

起点到处都是一样的:独家电信垄断。原来的香港电信(市话业务和国际长途业务)都由大东控股的香港电讯公司,按照“管制下的独家垄断”模式提供。1992年,香港开始推动地方市话竞争,电信管制向香港电讯以外的公司增发电话牌照(市话专营权),形成市话电信服务的竞争态势。开放电信服务,不能不涉及电信网络问题。最初的办法也是法令香港电讯向其他电话持牌者出租线路网络,但是随后,相信是被“揉搓”成本所驱动,竞争者要求自建(即“重复建设”)地方电信网络。1994年,电信管理当局开放本地固定通信网络服务牌照(FTNS),并于1995年6月后引进了三家新的固定网络商(新世界电话、新电讯与和记电讯),首先在地方市话市场上形成四网竞争的局面。

1994年香港政府还作了一项重要决定:确立“回叫业务”(call back)在香港合法。所谓“回叫”,就是利用各国国际长途电话收费差价中存在的市场机会,由高收费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将通话要求传达到低收费地区(主要是美国),然后由后者拨打回来并按照当地较低的费率收费。据估计,全球回叫业务市场已达20亿美元,并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回叫其实是基本不用增加重复建设成本而推进电信国际竞争的有效途径。与那些用行政手段禁止回叫、或者对此征收高额附加税的地方不同,香港政府主动宣布回叫业务合法。由于回叫的平均收费只相当于香港国际长途费用的一半,这个市场不可能不红火。到1997年,香港涌现了20多家经营回叫业务的公司,业务总量达到香港国际通话业务的20%。

多个地方市话的牌照加上回叫业务的合法化,对香港的国际长话形成竞争压力。另一个重要因素是,90年代香港与内地南中国(特别是广东)的电信业务发展迅猛。所有香港持牌电信公司都投资扩展与内地南方的通信业务。这当然不能算作“国际”通信业务,但香港与中国内地的电信业务,却占香港国际电信业务的47%。于是,国际回叫和香港与南中国的电信业务,两下夹攻香港电讯国际的独家垄断地位。本来香港电讯国际独家拥有的国际电话专营权,要到2006年9月终止,但是在发达国家相继开放电信竞争潮流之中,特别是受到新加坡国际电信提前开放获得巨额补贴的影响,香港特区政府和香港电讯于1998年1月20日宣布,香港电讯国际将于1999年1月1日提前将独家国际电话牌照交回港府,结束香港国际电信业务的独家垄断局面。从2000年1月起,香港将结束国际电信线路和设施的独家专营,开放竞争。为此,港府决定赔偿67亿港元给香港电讯国际,并解除届时以后对香港电信收费的一切规管。1998年9月,香港特区政府进一步全面评估香港的电视规管政策,考虑开放电视和广播网络经营的竞争,允许电视广播网络与电信网络的连接与多家投标竞争,并将全面修订香港电信条例,确立在市场竞争体系中迎接三网聚合技术时代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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