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白日做梦,这样的条件是存在的。让我指出两点吧:第一,当在位运营商因为财务约束而对收入非常在意时—最好对增收达到“饥渴”状态,它开放网络、谋求互通收入的意愿将上升;第二,当市场竞争的压力—包括不同质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出现技术上和商务上的黑马的威胁等—足够大时,在位垄断商转向与“看得见的对手”互通,甚至合并重组的可能性将增加。
移动市场大有余地
这两点在逻辑上无懈可击。在经验上,全球网络和电信公司近年的变化趋势,足可以说明问题。具体到我国移动通信市场,本文的主张—不是强化互通管制,而是通过加强财务约束和提升市场竞争压力等非管制约束来增加电信运营商的互通意愿—是否有实际的用武之地?
我的看法,大有余地。先看财务约束。业内人士知道,我国固线通信的暴利时代虽可说已经结束,但移动通信获取暴利依然方兴未艾。不需要指出,移动通信业以百亿元人民币计的巨额利润,主要来源于政府的价格政策。为什么手机单向收费一拖再拖?为什么两家公司的竞价行为成了政府管制的重点?为什么移动费率的走向—虽然几次三番调低—依然高悬于技术进步和市场规模应当达到的水平上方?大手降低移动费率—以增加互通收入对在位运营商进行财务刺激—的余地,实在不小吧?
转谈竞争压力。移动通信业存在如此巨额利润,政府为什么不多多发牌?从1994年算起,我国移动通信市场的双寡头垄断竞争已经持续了7年。放眼世界,哪个大国至今还只有两块移动牌照?从用户数目看,中国已经是全球第一移动市场,还是两块牌照,是不是太少?外国公司、民营公司不合适,原中国电信集团—现在的南、北电信集团—也不合适吗?不发移动牌照,固线公司就怪招迭出,搞什么小灵通,又引得管制当局手忙脚乱,寓意何在呢?
应当明确,发照政策要考虑的并不是“每发必中”—凡拿到政府发出的移动经营许可的,个个成为世界前列的成功者。重要的是,多发许可证才能增加选择优秀企业家和优秀企业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多发照可以使行业保持较大的竞争压力,可以改善参与者的行为,包括对互联互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