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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民营经济引入电信产业(5)

竞争与繁荣:中国电信业进化的经济评论 作者:周其仁


其次,政府可以考虑,加大电信业准许民营公司进入独立经营的领域和范围。各国经验表明,电信产业是可以形成企业生态群的大产业。基础电信网络方面开放数网竞争,目前可以看到的前景,还是首先形成部分股权对民间开放的国有控股大电信公司之间的竞争框架。但是各种电信增值服务,却有中小民营企业广阔的活动舞台,并能够给电信业带来经久不衰的活力。政府应当鼓励中小民营公司进入更多的电信服务领域,增加社会总就业。

最后,新组建的电信公司,有必要及时引进对经理人、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有效激励机制。对于国有经济的激励机制,有人批评“富庙穷和尚”,有人批评“穷庙富和尚”。上述两种概括都不难找到原型。但是在普遍的意义上,我以为正是改革前的“富庙穷和尚”的体制,导致了逐步在改革中掌控企业控制权的经理层,成为“穷庙里的富和尚”。无论如何,和尚利益与庙的利益的不一致,总是导致效率和公平的丧失。解决这个问题,要靠激励相容。这方面引进民营机制,大有余地。不容忽视的是,市场竞争体制的确立,首先会增加竞争人才的强度。靠行政等级制和基于垄断收益的高福利模式,是过去中国电信吸引人才和凝聚人才的经济基础。现在市场正在起变化,相应地,电信大公司的激励机制的基础,也必须适时调整。考虑到电信业垄断因素的彻底消除还有待时日,因此增加电信企业激励强度,并不等同于可以由电信工作人员分享行业的垄断利润。增加电信企业职位的竞争性,可能是一个更现实的选择。电信企业的关键岗位应当对外部开放,特别要考虑对优秀的、相关行当的民营企业家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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