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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换户籍是否可行?(1)

真实的中国:中国模式与城市化变革的反思 作者:黄亚生


国际发展企业组织(IDE)研究员、浙江大学CARD特聘教授 罗小朋

2010年,重庆的户籍改革涉及一个重要的经济学问题:该不该让农民用土地换城市户籍?

这个问题其实有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理论层面,中国在推进城市化、重新界定农民的身份权利和土地权利的过程中,是否应该使用资产权利交换身份权利这种改革手段?实践层面,重庆让农民放弃土地权利换取户籍的具体制度设计,是否与中国走向自治、法治和民主社会的改革目标背道而驰?

我的看法是,利用身份权利与资产权利的交易来推动经济和社会转型是中国改革的一种重要手段,需要继续深入探索。至于在实践层面,重庆户籍改革的制度设计,不排除在未来有可能产生与政府目标背道而驰的结果,需要继续予以关注。

以身份换资产

为什么身份权利和资产权利的交易会成为中国经济和社会转型的重要改革手段?这既与中国国家权力与法律权力关系的传统有关,也与当代中国的国家权力结构和这种结构下内生的权力体系本身的特性有关。

历史上,家国一体的帝制中国,资产权利和身份权利的交易大量发生在公私边界不明的“差序”主体间。这种交易维系着依附于帝国皇权的等级秩序,同时不断腐蚀中国社会的公权力和公共精神。大饥荒发生后,改革前的中国权力体系开始确立。当时,中国自上而下以“单位”为本位而非以个人为本位,统一界定了每个人的身份和资产权利。

这种高度集体化的身份权利与资产权利紧密捆绑在一起,不仅呈现出城乡隔离、地方有别的疆域化特征,也呈现出与行政隶属一致的等级化特征。为确保国家对经济租的集中和全面有效的社会控制,决策者针对集体化的身份权利和资产权利间的交易建立了一套规则,来维系这个具有封建特征的集体权利体系。

改革开放以来,集权的等级分租制被改造成分权的等级分租制。农户、企业和地方政府对占用的资源获得了很大的产品交易权和投资权,以此来分享经济剩余,从而终结了中国的短缺经济。在这一过程中,原来的集体权利很大程度上被非集体化和货币化了,同时地方政府(尤其是县级政府)获得了辖区内调整身份权利和资产权利交易规则的很大的自主权。跨越地区的身份权利和资产权利交易也逐渐成为地方刺激经济增长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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