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保罗·萨特曾痛斥所谓的“潜能”给我们带来的虚假安慰,认为它让我们以为如果环境有所不同,我们可能会是另一种样子。对他而言,人“不过是其行为的总和,人就是他的生活本身”。总对自己说,如果时机有利,我就可能大有所为,这就是种虚假安慰。萨特坚持认为:“只有现实才是可靠的。梦想、期待和希望不能用来定义人,只有自欺欺人的梦想、流产的希望和未能满足的期待才能用来定义人。”沉溺于潜能——我们还没有的东西,就是消极地定义自己;用我们现在所拥有的东西来定义自己,才是积极的。未被开发的潜能不过是假想的能力,只属于梦境,不应该如幽灵一般盘踞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法国哲学家并不擅长轻描淡写,也许萨特太小题大做了。但有一点他肯定是对的,他让我们开始质疑,我们是否太轻易相信自己知道自己将成为怎样的人,或本该成为怎样的人。没有人能看到未来,也没有人能看到另一种过去。未被激发的潜能只不过是一种我们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是否真正具备的假想出来的能力。
因此,致力于改善是好的,只要不是自我陶醉,不对自己可能拥有的潜能产生错觉。但是,究竟什么程度才算合适?尽管完美主义有很多陷阱,但我觉得有时去追求不可企及的理想是好的。理由实际上来源于其对立面,即康德提出的一个原则——“‘应该’蕴涵‘能够’”。换句话说,口头说应该做某事是毫无意义的,除非这件事确实能够做到。你不能跟一个乞丐说,他应该捐100万英镑做慈善。
这个道理听起来理所当然,这就是为什么当哲学家西蒙·克里奇利对我说,他认为从伦理上来讲,‘应该’蕴涵‘不能够’时,我深受震撼。我们应该使自己服从于永远达不到的更高标准,因为一旦我们满足于自己的行为,我们就迷失了。这种思想在耶稣的劝谏中也有体现,耶稣劝谏我们,要像爱自己一样爱邻居。其意义不在于我们能够做到,相反,正是因为我们永远也不可能宣称自己已经达到足够高的标准,所以我们才会继续努力,让自己向更高的标准迈进。
认清这与典型的完美主义不同是很重要的。只有在实现不可企及的理想的途中实现价值增值的时候,这种追求才有意义。比如,你想在某个时间到达某个地方,如果只到达了中途的某个地方,那么这个结果并不是有一半的价值,而是完全没有价值。相反,如果致力于成为全国最好的尤克里里琴师,可能最后你只能成为本镇最好的琴师,但即便如此,你的努力也值得了。完美主义者的问题在于即使达到次优也不行,这种情况下,他要么去挑战这种孤注一掷的理想,要么确保自我强加的“应该”蕴含着现实的“能够”。
其次,为不可能的东西去奋斗会让你发疯,除非你记得,那是真的不可能实现的。如果自我欺骗,以为自己真能做到,那无疑是给自己强加了一种不快乐的生活。绝大多数完美主义者的问题并不在于他们追求完美,而在于他们迷信自己能够达到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