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玩儿》我的童年才是真正的童年(2)

玩儿 作者:于谦


正忙得不可开交,就听得身后坡上有人喊我,转身看时,一个男的,四十多岁,推着自行车站在那里朝我招手。没看我这儿正上鱼呢吗!我不情愿地放下鱼竿,走上坡岸一问才知道,来人是公园管理处的,告知这地方不是公园的钓鱼区,严禁钓鱼,违者罚款。我傻眼了,谁知道还分钓鱼区和非钓鱼区呀?到这时我才看到岸旁立着“严禁钓鱼”的牌子,无奈只得拉下脸来跟他对付,求爷爷告奶奶,好话说了一箩筐,他看在我是个孩子的分儿上,破鱼竿儿也没有什么没收的必要,最后的处理结果还真不错—竿儿撅折了,鱼也放了,最可喜的是他撅竿儿的时候让鱼钩把自己的手狠狠地钩了一个大口子!该!谁让你丫撅我竿儿来着!可能是他也觉得这事儿弄到这分儿上挺没劲的,撅完竿儿看都没看我一眼,蹬上自行车回家上药去了。

说实话,撅竿儿、放鱼,一点儿都没有影响我的心情。那竿儿虽说是我自己做的,但真的没有什么保留价值,那鱼他不放我也得放,拿回家不能养也不能吃,还能看着它死了吗?所以我根本就没往心里去。最关键的是我把它们钓上来了,这个体验是最重要的,这个全新的感觉是最让我兴奋的。我高高兴兴地骑车回了家,很长时间都在回味着钓到鱼那一瞬间的感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充满诱惑,妙不可言。从此,我的爱好中多了钓鱼这一项。

但是,学生毕竟是学生,沉重的学习压力使我没有时间再尽情地玩儿了,尤其曲艺团学员班三年的住校学习,哪儿还有条件养鸟、喂狗、轰鸽子、钓鱼?全部的精力都放在了学校里,每天从早到晚的台词课,声乐课,形体课,专业课,观摩课,文化课,早自习,晚自习,早锻炼,晚开会,累得跟臭贼似的,直到学员班毕业回家才算过了钓鱼的瘾。那时,我家搬到了西直门外大街高梁桥,这对于钓鱼者来说有个特别方便的条件,一出楼门就是高梁河,早晨拿着竿儿出门,玩儿到十一点五十收竿儿,绝不耽误十二点吃饭。而且沿河往西走上十分钟就是展览馆后湖对外开放的高钓区,看守鱼池的人对我们这些老街旧邻不敢得罪,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所以那时我基本上天天泡在鱼坑边儿上,当然,这一切都沾了相声不景气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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