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繁荣》第十一章 美好生活(3)

大繁荣 作者:(美)埃德蒙·费尔普斯


亚里士多德认识到,社会上必须开展一定的“赚钱”活动。这一认识可能意味着,他相信美好生活只有社会名流才负担得起,至少在他所处的时代,这不是底层人士所能奢望的,但他从未说过或者没有任何理由认为美好生活对底层人士来说永远是可望而不可即的。亚里士多德还提到,奴隶的身份通常是被别人强迫的(他的老师柏拉图就曾经差点儿成为奴隶),因此没有理由认为他们先天缺乏追求最高的善的需要和能力。

亚里士多德暗示,即便某人终其一生都在与世隔绝的岛屿(哪怕是富饶的岛屿)上追求“善”,通常来说,还是难以与人们在城市(或者说社会上)追求“善”相提并论。可见,他认识到了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开展思想交流和互补的重要性。所以,在选择合适的经济制度和学校里传授的文化时,这个社会必须弄清楚美好生活到底包含哪些内容——“我们应该厘清‘善’到底是什么,至少得到大致的概念”。他的这一思想暴露了自由主义认为美好生活就是自由生活的缺陷。某些社会可以有完全的自由,但犯罪、滥交和毒品泛滥的文化会让大多数人感觉不幸福。

亚里士多德有关哪些内容不属于美好生活的论述颇为精彩。他认为,美好生活并不是做“政治正确”的事情,那些是政治家的目标,并且“对我们要追求的东西来说太过肤浅,那些目标看起来更取决于授予荣誉的人,而不是获得荣誉的人,直觉告诉我们善是我们自己的东西,别人很难从我们手中拿走”。他接下来指出,善也不包括美德。要想追求美好生活,我们的确需要某些美德,但美德本身是不够的:如果你找不到通向幸福的正确道路,道德对你来说反倒是种痛苦。

对人们来说,总是有美好的生活方式存在。不管一个国家或民族对“美好”的概念有什么特殊理解,美好生活总是意味着内心的状况,即人们在生活方式中寻求的精神状态。对此,亚里士多德采用了希腊语中的“eudaimonia”(幸福),其准确含义如下:这种美好生活的概念表达了一种人文主义精神,它不是“神圣生活”的意思,如某些宗教里认为男人和女人拥有利用资源繁衍生息的能力,进而保障下一代的繁衍生息,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无限的未来。这两个概念的区别是,一种生活是对上帝的义务,另一种生活是实现自我价值。从这个角度看,在公元前4世纪从事写作的亚里士多德与公元前14世纪的犹太学者和后来的传教士们有着截然不同的立场。

为了防止被误解为享乐主义者,亚里士多德紧接着解释说,虽然美好生活是人们努力追求和满足自我的目标,但并不是某种消遣。“如果我们的目标是消遣娱乐,毕生的努力和忍受都是为了自娱,那将是非常荒唐的……娱乐是为了放松……以便能精力充沛地做些正事。”或许亚里士多德和与其学生年纪相仿的听众在一起会感到更有乐趣。显然,我们不必成为美好生活的奴隶,我们可以在晚上听歌剧或看电影,虽然这些与我们的生活目标无关。而且,你永远不知道未来,随着工作的开展,我们在其他地方获得的某些灵感在未知的将来或许能用得上。

我们看到,亚里士多德的主题是探讨人们选择的正确道路的本质。他并不认为美好生活就是自由生活,仿佛这与人们要利用自由做些什么无关。他也不把美好生活方式限定为社会已经给个人开辟的某条发展途径,仿佛自由空间的大小也与美好生活无关。不限制其他任何人自由的任何进步或许都可以得到亚里士多德的赞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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