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性奴案的案犯叫李浩。他从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便想到借此道发财,强迫年轻女性进行网络色情表演。从2009年开始,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李浩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离最近的派出所不到100米。这个地下室是李浩在几年前从别人那里购得的,面积不足20平方米。经他挖掘后的地窖共分为四个部分,首先是一个直径大约为60厘米的洞口。下到洞口之后,向左即是一条仅够一人爬行穿过的隧道,爬过隧道之后,里面是两间小房子。这几名女子被长期囚禁于此,并遭受性侵害。其间,李浩还组织女青年外出卖淫,为其牟取钱财。经过“调教”,她们已经毫无反抗意识,反而相互妒忌,常常为“晚上谁能陪大哥睡觉”发生争执,并称呼李某为“大哥”或者“老公”。大约一年前,其中一名女子与另一个女孩因争风吃醋发生打斗。李浩协助后者将前者打死,将尸体就地掩埋。此前,为杀一儆百,李浩已将一名不服管教的女子打死,掩埋在女孩们居住的角落里。李浩购置该地下室并开挖地窖一事,其妻几乎不知情。案发后,李浩被抓获归案。
李浩被捕后,受害的女性被问到被囚禁的遭遇时,却一致声称李浩对她们照顾有加。事后人们对这个案件做了分析,总结出其中受害者与施害者的关系有四大诡异之处:
①被囚女子不仅不反抗,反倒争风吃醋。
②被囚女子有机会逃脱也不利用。
③受害者变施害者,被囚女子竟将同伴打死。
④被囚女子“忘记了恨”,有人还在警察调查过程中袒护李某。
这些情况基本与斯德哥尔摩综合征的症状相吻合。其中除了一人反抗被杀以外,其他人不但没有逃脱的努力,而且还为了这位“大哥”争风吃醋,甚至协同杀人,这种看似不可思议的心理操控,其实是基于生命受到威胁、反抗无效、与世隔绝,再加上“大哥”的一点儿“照顾有加”后的妥协。有人曾经设喻:魔鬼来到人间,把一个人抓进了地狱,让他饱受折磨,当魔鬼允许他回到人间,偶尔过上一点儿人间的“好日子”,他便会产生幻觉,以为自己到了天堂。而那位曾经将他抓进地狱的魔鬼,仿佛是解救他的天使。
我们前面也说过,面对生活的挫折,人的心理会有一个自动保护机制在起作用,就像伤口自然愈合一样,将不良刺激转化为良性刺激,借此渡过难关。常见的心理防御机制有合理化、压抑、选择性遗忘、幽默、投射等。这里我们就来说说其中的“合理化”——为社会不能接受的事情找出可以被大家接受的理由,用一个容易被接受的解释来取代真实的原因。例如,一名学生在一次考试中获得了很差的成绩,他可能会坚持认为是老师没有做好考前指导;一个女生的男朋友跟她分手了,她可能会对朋友们说,她从一开始就没有真正喜欢过他。与真相比起来,这类说法让人在情感上更容易接受。而被囚禁做性奴对于这些女性来说,则可以理解成“大哥”这样做是爱我们,想把我们保护起来不受外界的侵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