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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奴十二年》第一章 平淡安宁的日子(3)

为奴十二年 作者:(美)所罗门·诺瑟普


结婚之后,我们满怀期待地过起了小日子。当时,我们住在爱德华堡村最南边一所黄色的旧房子里。这所房子后来改建成了一座现代化的宅邸,最近又归莱斯罗普上尉所有。人们叫它堡垒山庄。我们这个地方建县之后,偶尔会充当法庭,审些案子。1777年这里还被伯戈因 将军占领过,当时它坐落于哈得孙河左岸,靠近堡垒山庄的旧址。

婚后这年冬天,我找到了一份苦力活—和一大帮人到尚普兰运河去挖河。那段运河归威廉·范·诺维克管辖,而我们这帮劳力的负责人是戴维·麦克埃克伦。到春季运河通航时,我攒下一些积蓄,买了两匹马和其他一些在河上跑运输用的东西。

我雇了几个熟练工,承包了从尚普兰湖往特洛伊 运木材的生意。戴尔·贝克威茨和来自怀特霍尔的巴特密先生陪我跑了几趟。一季下来,我已经熟练掌握了筏运的窍门—这门手艺对我日后大有帮助,在被卖身为奴时,我因为精通此艺而遇到了一位贤达的主人。而在当时,我的精明也令贝夫河两岸那些头脑简单的伐木工对我刮目相看。

有一次从尚普兰湖顺流而下时,我在别人的怂恿下,去了趟加拿大。我到了蒙特利尔市,参观了那里的大教堂和一些风景名胜;随后我又去了金斯敦和其他一些城镇,了解了当地的风土人情,这些阅历在我后来的日子里也派上了用场,故事接近尾声时我会提到。

运河上的生意圆满结束,皆大欢喜。冬天不能再跑筏运,我又不想闲下来,所以便和米达·古恩签了合同,去替他伐一大片树林。1831年到1832年的那个冬天,我做了一季的伐木工。

冬去春来,我和安妮合计着在附近买块地,种点农作物。我从小就会干农活,而且天生对土地有种亲切感。于是,我在父亲曾经劳作过的老奥尔登农场里包了一块地,带着家里仅有的一头奶牛、一头猪,以及一对犍牛—最近才从哈德福德的路易斯·布朗那里买来的,还有一些个人用品,开始了在金斯伯里的新生活。那年我勤勤恳恳,种了二十五英亩玉米,还有一大片燕麦。安妮勤劳俭朴,很会持家,我不用担心家务,所以整天在地里忙农活。

1834年前,我们一直在这里生活。冬天闲下来,很多人邀请我去演奏小提琴。可以说,只要是有年轻人聚会跳舞的地方,就一定会有我的身影。我演奏小提琴的艺术在周边几乎家喻户晓;而安妮,因为长年在老鹰酒馆做事,也成了远近闻名的厨师。在法庭审案期间,或其他一些公众集会的日子,她就到谢丽尔的咖啡馆帮工,总能拿到很丰厚的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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