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蜀锦多产闻名全国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纺织业,有官营亦有家庭式的经营。官府生产的纺织品多为奢侈品。如《三国志·魏志》记载:“罢尚方御府、百工技巧、靡丽无益之物。”又如《魏书》载:“其御府衣服、金银、珠玉、绫罗、锦绣,太官杂器,太仆乘具,内库弓矢,出其太半。”有时宫廷所雇用的织工,多达五六百人。产品对民生毫无裨益,多为贵族消费品。
由于中国古代的传统男耕女织生活,遂造成了农村衣食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曹魏建安九年(公元204年)曾下令除亩收田租四升外,每户当出绢二匹,绵二斤。西晋时规定每年每户应纳绢三匹,绵三斤,可见魏晋时代的家庭纺织工业已相当发达。
上述时期之纺织工业主要是丝织业。其发展较蓬勃的地区包括河南、河北、山东、四川、浙江等地。左思《魏都赋》云:“锦绣襄邑,罗绮朝歌,锦绩房子,缣总清河。”
又《蜀都赋》云:“阛阓之里,伎巧之家;百室离房,机杼相和;贝锦斐成,濯色江波;黄润比筒,赢金所过。”曹操曾说:“吾前遣人到蜀买锦。”①《隋书》亦云:“蜀人多工巧,绫锦雕镂之妙,殆侔于上国。”足见四川地区织锦事业之发达。
此一时期对纺织工业亦有所改进。如《三国志·魏志》记载马钧对绫机的改进,缩短了纺织的工时。
南北朝时有描写织妇诗曰:“调丝时绕腕,易镊乍牵衣;鸣梭逐动钏,红妆映落晖。”①
当时的纺织工业,即使是家庭的手工业,亦有所改进,至于织工精巧的丝织物,乃由北方传播至南方。
丝织物可说是当时政府财政上的重要收入之一。如蜀汉败亡时,有锦绮彩绢各20万匹为邓艾军中所搜去,此种贵重丝织物数量之巨,原为对外输出的蜀锦,实为蜀汉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②。
此一时期,除丝织物外,亦产麻布,如江南人喜用麻布;新疆省的吐鲁番一带,却盛产棉织物,产量亦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