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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魏晋南北朝的黄金使用情况(2)

中国经济史 作者:钱穆


东汉以后,帝王赐与黄金给臣民虽已减少,但掘金者仍多。如汉中有金户千余家,常以汉水之沙淘金,生产不断①。

东晋产金以梁州(陕西、西川)、益州(四川)及宁州(云南)三地为主。取金之法除了沙中淘洗外,尚有火熔法。陶宏景《重修政和证类本草》言:“金之所生,处处皆有。梁、益、宁三州多有,出水沙中。建平、晋安亦有金沙,出石中。”建平与晋安均在今福建省,可见除上述三州外,福建亦产金,《魏书》中亦有提及。

五胡十六国中,产金较为积极而技术也有所提高的是前秦世祖苻坚时期,苻坚允许民间可以自由开采黄金白银。前秦灭前燕、前凉及代国,疆域扩展至陕、甘、冀、鲁、豫、蜀、黔、苏、皖、鄂各省,且均为古产金之地。

除前秦外,尚有夏国世祖的赫连勃勃,他曾设将作大匠,制作黄金装饰物,并曾用铜铸造大鼓、铜驼、龙兽等物,对于炼铜业和黄金加工技术均有发展。总的来说,两晋南北朝时,黄金仍保持了当作货币的作用,但用器饰的形式来流通。如南齐高帝萧道成建元二年(公元480年)时,帝赠周盘龙金钗20枚②。上述金钗的器饰即是当作货币之用。

白银在汉代,除汉武帝与王莽时曾当作货币外,民间仅当作宝藏。魏晋以后,因黄金供应不足,遂用白银补充之,故用银者渐多。

汉代金银的形式,除武帝的麟趾裹蹄外,就是圆形的饼,如《三国志·魏志》中所载的“赐银千饼,绢千匹”等记载甚多。南北朝时多为模仿笏的铤形,为长方形的板,故后代称白银一铤为一笏,当时也有将金银铸成饼形的,亦有铸成钱形的。

如北魏孝文帝之子汝南王悦曾有散银钱的故事。如近代在六朝墓中曾掘出银铸的五铢钱。可见当时的金银饼、金银铤及金银钱,均具有货币的作用。

3.佛教用黄金最多

魏晋南北朝时产金量较汉代为少。因此黄金的计算单位已由“斤”而改为“两”,如《晋书·食货志》记“愍皇时斗米二金”,即《愍帝纪》所记的“斗米值金二两”。当时帝王赏赐臣下已不用黄金,而改用铜钱、布帛、绢、谷米等。如《北史·高昂传》云:“西魏赏斩昂首者,布绢万段,岁岁稍与之。”可见当时已不用黄金,且是分期付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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