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家长的义务(4)

南下北上求学记 作者:陈桂棣


老公大为惊愕:难道为了防止孩子们在午间休息期间“出事”,就只有限制孩子们人身自由这样一种粗暴的办法么?

限制人身自由,严格地讲,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难道能够找出“安全”的理由,就可以天天把孩子囚犯一样地“看守”起来?

在回家的路上,老公感到很憋屈。心想,这都是什么事啊?孩子们一个上午连上了四节课,已经够辛苦了;下午还有两节有时是三节课等着要上——中间的午休时间又是那么长,本该让孩子们好好地休息,尽情地玩耍,却硬是把他们“关”在教室里,不准离开一步,在教室又只能看书写字。这是对学生的“严格要求”,还是对孩子们天性的一种摧残?

孩子们利用午休打打扑克,娱乐娱乐,轻松轻松,何罪之有?即便要批评,当面批评批评孩子足矣,想必小明和那几位男同学也不会不听,犯得上惊动家长吗?

即便需要家长配合,其实也只要在电话中说明一下,或强调一下,也就可以了。回想刚接到小明电话时的恐慌,以及飞身下楼和在大街上不顾一切狂奔的情景,老公不免感到荒唐,感到可笑。

由于老公一路就这么想着,走着,竟忘记了坐车,最后干脆走回了家。

回到家,才发现,出门时走得太慌张了,写好了的书稿忘了压上镇纸,这期间外面起了风,风把他已经写好了的书稿,天女散花似地吹落了一地。待把满地的稿纸捡起来,才注意到麻烦大了,事先忘了在稿纸上注明页码,现在需要一张张地将其辨认,才能把几十张稿纸按先后秩序理顺。

老公真的十分恼火。他忽然觉得刚才这趟跑得太没名堂。周小萍老师是不是把每一位家长都看成是“待业青年”或是“下岗工人”了?否则,有谁可以像不坐班的作家一样,能够做到“招之即来,挥之即去”呢?

这也太不尊重家长了。这样不尊重家长的人格,能够教好学生吗?

这也太不尊重学生了。这样不尊重学生的权利,可以当好一个老师吗?

我从安徽回来以后,参加了一次,也是第一次参加了小明班上的家长会。

会上,周老师差不多讲了半个小时,半小时没见她表扬几个学生,讲的全是学生的不是。说很多学生作业马虎,读书结结巴巴,连书上有答案的作业都做不出来,肯定是在家里没有预习,云云。她讲完之后,家长们鸦雀无声,无人鼓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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