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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苦苦搜寻!规则手册就在这里!(1)

性别是条毛毛虫 作者:(美)凯特·伯恩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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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苦苦搜寻!规则手册就在这里!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期间,有很多关于成瘾和依赖的理论。这些理论大多认为,我们对一些事物上瘾,是为了逃避或者拒绝另一些事情。工作狂拼命工作,酒鬼拼命喝酒,色情狂拼命做爱。我看待性别的观点也是如此:我们用性别来逃避或拒绝全面的自我表达。我相信,人们是强迫症一般地在扮演性别——关于怎么演还有一系列规则呢。

我最好先按下不表,不然有人恐怕要对我实施“戒瘾十二步方法”了!但不管怎样,性别的扮演的确是有章可循的。

在哈罗德·加芬蔻1967年的著作《人类文化方法论研究》当中,性别规则被称为我们文化的“自然态度”。我喜欢不时看看这些规则,以便发现它们如何持续地在我生活中发挥作用——它们真的很准。我和这些规则保持接触——它们帮助我找到突破它们的办法。下面就是加芬蔻先生的系列规则以及逐条解说:

1.性别只有两种,男女之间选择。

新科爸妈最多听到的一个问题就是:男孩还是女孩?这个问题的最佳答案是:“不知道,小家伙还没有告诉我们呢。”我个人觉得,任何二选一的选择题都不值得认真回答,何况这个问题还是让我们在性别中二选一。

我注册了一个商业电子公告栏的会员,这个公告栏叫做“美国在线”。我的注册名是“逍遥法外的女孩”。不可避免地,我常被问及两个问题:“你犯了什么法?”我总是回答:“我犯了自然的法。”第二个问题则是“男或女?”我回答:“是的。”任何人只要对这种幽默感心领神会,我就愿意和此人继续聊下去。

2.性别不可改变(是男就永远为男,是女就永远为女)。

最近一位引人注目的变性人是雷妮·理查兹,她成功地在法庭上挑战了对性别的歧视。比利·吉恩·金①[1]和女子网球要花数年才能获得的公众认可,雷妮·理查兹简直一蹴而就。现在的汽车保险杠贴纸可以这么写:“要打女网,先自宫。”

——珍妮丝·雷蒙德,《变性帝国》,1979年

撇开对变性人的恶毒攻击,雷蒙德的书倒是值得一读,因为她对医学专业的男性统治和医疗机构对变性手术的一手遮天都进行了揭露。雷蒙德和其同事相信,存在一种本质化的“女人”和一种本质化的“男人”,因此跨性别者是在侵占她的空间。雷蒙德所遵循的规则是:在她的世界观里面,没有飘忽不定的性别。

文化女性主义者和强硬的原教旨主义者都认定,我不仅生为男儿,而且不论我如何改变或选择,我到死也都还是男性。我不再和这样的人争论:他们对我的态度不会因为我的言行而改变。只要他们不对我进行威胁,或者阻止我进入公共空间,那么我对他们只是感到惋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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