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徙木立信”的故事见于《资治通鉴》卷二。周显王十年(公元前359年)秦孝公任商鞅为左庶长(即左偏裨将军),准备实行变法。“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一金”是多少,说法不一。有的以为是金一立方寸,有的以为是金一斤(旧制,即500克),有的以为是金20两(旧制,即625克)。虽然不能确切地说这是多少,总之可想而知是一个可观的大数目,以致人们都不敢相信,搬一段木头会有这样的重赏。想不到当真给了这样的重赏,这就让人们亲眼看见了并且相信了上面颁布的任何命令都是要执行的。“徙木即赐”,这样就为新政的推行做了一项奇特的准备:获取了公众的信任。
毛泽东是怎样评论这一段史实的呢?让我们先看看他的原文: “吾读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而叹吾国国民之愚也,而叹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而叹数千年来民智之不开,国几蹈于沦亡之惨也。谓予不信,请罄其说。
“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政府国民互相倚系,安有不信之理?法令而不善,则不惟无幸福之可言,且有危害之足惧,吾民又必竭全力以阻止此法令。虽欲吾信,又安有信之之理?乃若商鞅之与秦民适成此比例之反对,抑又何哉?
“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余年之纪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鞅当孝公之世,中原鼎沸,战事正殷,举疲劳,不堪言状。于是而欲战胜诸国,统一中原,不綦难哉?于是而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贪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者,吾于是知执政者之具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