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有必要向读者清晰地说明发展单位的优势,这些优势也是发展单位能够在智利成功运作的原因。让我们先举一个比较简单的例子,假设你住在圣地亚哥,自己拥有一栋房子,现在想出租其中一个单间,此时以发展单位报价会不会比以比索报价更简便呢?
在决定出租价格之前,你肯定会查阅当天报纸上刊登的比索对发展单位的汇率:按2002年6月1日的时点算,是16 326.94比索兑1发展单位。在同一天,690.85比索能兑换1美元,所以1发展单位的价值约为23.63美元。假设当天你决定的出租价格是每个月10发展单位,也就是每个月163 269.40比索(相当于236.30美元)。不过你并没有用比索向租户报价,而是采用了发展单位报价,在你们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甚至都没有出现比索的身影。一个月之后,由于智利肯定会存在一定程度的通胀,1发展单位兑比索的数额肯定会上涨。比如上涨到16 355.74比索兑1发展单位,那么租金仍然是10发展单位,但是在以比索支付时就会自动调整为每月163 557.40比索。假设10年之后的2012年,同一份租赁合同还在执行,那么在通胀情况下实际以比索支付的租金就会一直增加(在通缩情况下肯定就减少),由此保障租房获得的比索的实际价值。
现实中,有的国家通货膨胀问题一直十分严重,人们都会以其他更稳定的货币,比如美元、欧元等约定租房价格,然后让租客们按照报纸上刊登的本国货币对报价货币的汇率计算房租,并且实际支付本国货币,这种做法其实与使用发展单位所起的作用是一样的。如果报价所用的外国货币价值稳定,那么房租也就相对稳定。以指数型会计单位约定房租的优势非常明显,因为没人能够确保外国货币能在本国保持稳定的购买力。国际贸易的变幻莫测意味着美元在智利的购买力,或者说美元在任何一个国家的购买力,都有可能发生重大变化。阿根廷就曾试图将全国经济与美元挂钩,最终也从这种实验中尝到了苦果。
一个更简单的名字:篮子
指数型会计单位应该被赋予一个更简洁的名字,并且能够反映其所代表的真实价值。此外,电子支付系统可以使这种单位的使用变得更方便,最终用于实体支付,无论是现金还是其他物品,对个人而言都不再重要。
我在本书中一再强调取名是一件很重要的事。“发展单位”这个名字就显得过于抽象。我建议其他国家在创设自己的发展单位时,将新生的单位定名为“篮子”,这也是借鉴了那些编制消费者物价指数的人常用的市场篮子的概念。消费者物价指数反映的是一篮子大多数消费者会购买的具有代表性的商品的价格,所以这个指数能够有效揭示生活成本。如果以篮子为单位,那么其所指的就是这些一篮子一篮子的物品,以篮子进行交易计价,从形式和本质上看,就等于以篮子为单位交换货物。简单的更名之后,更清晰地解释了指数型会计单位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