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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认知失调:自我辩护的原动力(13)

错不在我 作者:(美)卡罗尔·塔夫里斯


决策的金字塔

假定有两个在态度、能力和心理健康方面相同的年轻人,他们都相当诚实并且对某件事都持有同样温和的态度。例如,他们都认为作弊不是一件好事情,但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坏的罪行。现在,他们两人正在接受一场考试,这场考试将决定着他们能否考取研究生。在撰写一篇重要的文章时,他们都感到毫无线索可循。眼看就要错过这场考试了……此时他们每人都得到了一次作弊的良机,他们可以读到其他同学的答案。这两个年轻人与自己的欲望进行着激烈的斗争。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其中一个人屈服了,而另外一个人则抵挡住了诱惑。做出这两种决策可谓一念之差,他们两人都可以轻而易举地选择对方的决策。他们每个人都得到了某种重要的东西,但也付出了各自的代价:其中一个人为了获得好成绩放弃了诚实,而另外一个人则放弃了好成绩保全了自己的诚实。

现在的问题是:一周之后,他们会如何看待作弊?假设他们都有足够的时间来为自己的行为辩护。那位屈服于诱惑的年轻人会认为,作弊并没有太大的罪过。他会对自己说:“嗨,人人都会作弊。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而且为了将来的前程我必须这样做。”而拒绝了诱惑的那位年轻人则会认为作弊的不道德程度加强了:“实际上,那些作弊的人是非常无耻的,他们应当被学校永远开除,对他们必须做到惩一儆百。”

在这两个学生自我辩护水平不断升级的过程中,出现了两种情况:其一,他们之间的差异已经非常大;其二,他们的看法已经内化,他们认定自己一直这样看待作弊。24似乎一开始他们站在金字塔顶端,相距不过几毫米;但是在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护之后,他们已经滑落到了金字塔的底部,站到了塔基相对角的两端。那个没有作弊的学生认为另一个人是完全不道德的,而作弊的学生则认为另一个人是不可救药的清教徒。这一过程揭示了受到过痛苦诱惑的人是如何抵制诱惑,进而几乎要屈服于诱惑,但是在最后一刻却又抵挡住诱惑,并如何逐渐厌恶甚至憎恨那些没有成功抵挡住诱惑的人。正是那些几乎注定要生活在玻璃屋里的人们,掷下了第一块石头。

金字塔的比喻可以运用于与道德抉择和生活抉择有关的绝大多数决策。比如说,我们现在可以将考试作弊替换为:临时决定做某件事(或者拒绝这样做),尝试吸食某种毒品(或者拒绝这样做),食用类固醇来提高运动能力(或者拒绝这样做),维持一段麻烦不断的婚姻关系(或者拒绝这样做),指证美国众议院非美活动调查委员会(或者拒绝这样做),为保护自己的雇主、保住自己的工作而说谎(或者拒绝这样做),生育子女(或者拒绝这样做),寻求一份工作(或者在家带孩子)。一旦站在金字塔顶端的那个人拿不定主意,或者一旦这两种选择各有得失,那么他便会急于为自己做出的决策辩护。但是,当这个人站在金字塔底部的时候,犹豫不决便会变为确定无疑,他会同任何与其观点相左的人针锋相对。

这一机制使得人们习惯做出的“我们这些好人”和“他们那些坏人”的区分变得模糊。当站在金字塔顶端的时候,我们所面临的往往并非黑与白、做与不做的选择,而是后果不明朗的灰色选择。人们所采取的第一步行动往往是模棱两可的,而正确的决策也并非总是一清二楚。人们做出了一种过早的、明显不合理的决策,然后通过为其辩护来减少决策的不确定性,由此落入一个环环相扣的陷阱——行动,辩护,再行动,这使得我们行动的强度和承诺得以强化,并最终导致我们远离最初的意愿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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