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
在前伊斯兰的阿拉伯半岛上,阿拉伯语基本上是一种口头语言,由沙漠里的贝都因人发展起来,经商人传入城市地区,商人采用这种语言以适应他们的需要。在这种部落文化内,诗人起着决定性作用,因为他们被认为是受神灵(jinn)点化的奇才。他们最终创作了一批诗歌,由职业诵诗人(rawis)口头传诵。人们喜爱的诗歌形式是(qasida),按不同韵律用单音韵谱成。这些诗歌颂唱部落生活、个人荣耀、爱情和美酒。帮助确立共同体身份,成为以诗达意的喜闻乐见模式。阿拉伯文的单词在800到1300个之间,被作为书面语言予以标准化。它被称为书面阿拉伯语或古典阿拉伯语,以《古兰经》的语言为基本形态,虽然有所更改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需要。
理解伊斯兰书面文化的关键是(adab)概念,“阿达卜”这个阿拉伯词的原义是“行为规则”、“规矩”或“好习惯”。随着一本有关政治家治国才能的波斯文著作被译成阿拉伯文,“阿达卜”一词在8世纪作为一种文学体裁第一次出现。在精英集团中,“阿达卜”逐渐意指“高雅”,意指具有一定技能,诸如会游泳,会骑马,尤其是精通伊斯兰诗歌、散文和历史,精通阿拉伯语。在现代阿拉伯语中,“阿达卜”仅指整个“文学”。 前伊斯兰的诗歌并未因伊斯兰教的问世而销声匿迹,由长短颂歌组成的诗歌这时已被书写下来并保存下来,成为伊斯兰诗人效法的样板。保存下来的最著名作品是《悬诗》(,又称“七颂诗”[]),据传,该诗在黑石圣堂尚是一个异教圣所时就已悬挂在圣所的墙上。先知虽然拒绝异教主题,但承认该诗的力量,号召诗人们改诗以适应宗教目的。
前伊斯兰时代流传下来的另一种体裁是哀歌(elegy或lament),特别是悼念死者的哀歌。哀歌通常是女子、往往是已故英雄的姐妹所作,哀歌成为伊斯兰诗人的倾心之作。这些哀歌诗篇之最佳作品由女诗人汉莎(al-Khansa,死于630年以后)所作,她活到伊斯兰时代的早期。
一个新的文学体裁叫做(ghazal),它通常是关于爱情的抒情诗歌,出现于伊斯兰早期的阿拉伯半岛。情诗按单韵律作成,往往取材于诗人个人的生活。在早期的情诗中,贾米尔(Jamil,死于701年)的诗作为后世作家树立了标准。他通常的主题是有缘无分的爱情:命途多舛的恋人们双双对对赴死殉情。波斯、土耳其和乌尔都(Urdu)的诗人们将伊斯兰情诗改成他们各自的语言,使之成为伊斯兰世界的一种脍炙人口的体裁。
两个世纪以后,在伊斯兰西班牙,伊本·哈兹姆(Ibn Hazim,994—1064年)写出了一部很有影响的《鸽子的颈环》(),将诗与散文融为一体,着力描述爱情的艺术。在这部作品中,他争辩道,“真正的”恋人在追求心爱的人的过程中而不是与之结婚的生活中找到幸福——这是阿拉伯诗的中心思想,也许影响了普罗旺斯诗歌(Provenal poetry,参见第3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