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答:学问也能成为鉴赏与创作的阻隔。已读过的书可能成为未读过的书的阅读领略的阻隔。已经喝过太多的茅台、五粮液,并精通“茅台学”“五粮学”,不但无法再领略“人头马”“香槟”,不但无法再欣然接受“绍兴黄”“状元红”以及“古井”“汾酒”,甚至也不再能领略茅台酒与五粮液。因为对于这些人,新的茅台、五粮液引起的不是精密的味觉、嗅觉、视觉的新鲜快感,而是与过去饮用茅台、五粮液的经验的比较,与先入为主的“茅台学”“五粮学”的比较。已有的经验起码干扰了他的不带成见的品尝。所以几乎中外所有的老人都常常认定名牌货一代不如一代,都认定新出厂的茅台掺了水。经验与学问的积累、牵累、累赘,使他们终于丧失了直接去感觉、判断外在的物质世界的能力,甚至丧失了这方面的兴致。
当然,这种学问(经验)的干扰不一定都是否定意义上的。如果新的文艺接触恰恰能纳入先前的学问体系之中,如果某个文艺成果恰恰能唤起已有的但已逐渐淡忘模糊的学问经验,它也能激起一种特殊的狂喜,获得一种一般人难以共鸣的“六经注我”的心得体会。这里的主体性是自己已有的包括已忘未忘的学问经验,而不是文学艺术作品本身。最后,不但六经注我,生活也注我,宇宙也注我,“我”只能不断循环往复,而不注我的也就只能置若罔闻了。实实的可叹!
举个例子。偶读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的《胡适〈红楼梦〉研究论述全编》第二百八十九页《与高阳书》中,这位大学者是这样说的:“我写了几万字的考证,差不多没说一句赞颂《红楼梦》的话……我只说了一句:‘《红楼梦》只是老老实实地描写这一个坐吃山空、树倒猢狲散的自然趋势,因为如此,红楼梦是一部自然主义的杰作。’此外,我没说一句从文学观点赞美《红楼梦》的话。”
胡适接着写道:“老实说,我这句话已过分赞美《红楼梦》了。书中主角是赤霞宫神瑛侍者投胎的,是含玉而生的——这样的见解如何能产生一部平淡无奇的自然主义小说!”
(王某忍不住插话:是您给《红楼梦》戴上自然主义的帽子,后来发现它的脑袋号不对,所以“不能赞美”脑袋,却必须坚持帽子价值的无可讨论与无可更易。削头适帽,确与削足适履异曲同工。)
胡适自我感觉良好地说:“我曾仔细评量……我平心静气的看法是:雪芹是个有天才而没有机会得着修养训练的文人——他的家庭环境、社会环境、往来朋友、中国文学的背景,等等,都没有能够给他一个可以得着文学的修养训练的机会,更没有能够给他一点思考或发展思想的机会(前函讥评的‘破落户的旧王孙’的诗,正是曹雪芹的社会背景与文学背景)。在那个贫乏的思想背景里,《红楼梦》的见解也不过如此。”
胡适接着举“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静的……”为例,指出“作者的最文明见解也不过如此”,更举贾雨村的关于清浊运劫的“罕(悍)然厉色”的长篇高论,指出“作者的思想境界不过如此……”
我想,我从未怀疑过胡适是有学问、颇有学问的人,我对他的学问不乏敬意。而且我知道胡适写过具有开创意义的新诗集《尝试集》,虽然其中的诗大抵中学生水准,在当时能带头用白话文写诗,功不可没。但看了他对《红楼梦》的评价,我颇怀疑他是否有最起码的文学细胞和艺术鉴赏细胞。这位大学者读文学作品的时候未免太缺少一种淳朴、敏感的平常心、有情之心了!他老是背着中西的学问大山来看小说,沉哉重也!什么叫“没有机会得着修养训练”呢?把曹雪芹送到康奈尔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或高尔基文学院去留留学如何?什么叫“思考或发展思想的机会”?是指他没有与苏格拉底、柏拉图对过话,还是指他没有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博士论文?什么叫博士,胡当然是知道的,什么叫大作家,知道吗?曹雪芹的价值在《红楼梦》而不在他的学历和论文。更不在他的背景,我们叫作“阶级出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