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胜者为王败者为宼”,这无疑是千百年来十分极端的历史定位。但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这种“胜者为王败者为宼”的历史定位被推翻了,并从一个极端走入了另一个极端,这句话的意思改成“败者英雄胜者贼”了。胜利者做了皇帝成为千夫所指的最大国贼,而失败者则成为流芳千古的不朽英雄。于是,农民起义军从此走上历史的神坛,成了中国农民阶级的骄傲。
为什么会出现了这种现象?究竟又应该怎样看待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农民起义军呢?其实,在古代中国,农民起义运动风起云涌,尤其是处于朝代更替的动乱时期,这种运动表现得尤为激烈。不可否认,这些数不清的农民起义运动具有十分积极的进步意义,但是,不能因此而否认他们由于当时处于社会底层带来的局限和缺陷所导致的消极性、危害性和破坏性。
后来,有人提出新的说法,认为农民起义最大的成果也只不过是改朝换代,没有什么积极意义。还有持农民起义“造反无功”的“新见”者,甚至将农民起义称之为“匪”、“寇”、“贼”,并对其肆意进行诋毁,有的干脆采取一反史学界的传统观点,全盘否定了农民起义的作用。
再后来,大家对农民起义似乎不再有什么兴趣了,很少有人关注昔日脑中的“英雄”了,使“英雄”们慢慢地淡出了史学研究的视野,淡出了民间故事的讲坛,只是在荧光屏上偶尔看到一些相关的连续剧,但编导们更多地编造离奇的情节,供人们“赏心悦目”而已。
那么,中国古代起义的农民到底是“神”,还是“魔”呢?
在评说这个主题之前,我们首先要弄清评判是“神”还是“魔”的标准。可以这样说,凡是拯救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推动社会文明发展的,是“神”;反之,那些有反人类的行为的,则是“魔”。毕竟,魔与人是对立的。
农民起义或言武装暴乱是在封建专制历史时期由于缺乏基本的民主制度而引发的社会群体性冲突。这种冲突有人性与非人性之分,尽管人性的冲突和非人性的冲突都必然会给社会造成破坏,但人性冲突之所以要“破坏”,正是为了使社会今后减少破坏。这是为了消灭破坏而不得不进行的“破坏”,其性质是不同的。不区分性质而将起义对社会的破坏作用一概而论,是不符合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的。假如说没有农民起义、农民战争去对旧的封建统治政权及其统治基础予以“破坏”,那么,那些客观上带来的“副产品”自然也不能生产出来。
当然,大凡狂涛汹涌的农民起义,总有非理性的东西招引于潮头,它使运动变得激进和狂暴,农民原来的诉求不仅变得无关紧要,得不到实现,运动还将变质为另外的东西,产生玉石俱焚的破坏性后果。加之,在农民起义的洪流中,鱼龙混杂,一些散兵游勇和盗贼也投入其中,干了不少伤天害理的事情,给社会造成大量的破坏。
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正确历史观应该是以事实为基础,以大多数的人的利益为准则的历史观。任何对我们国家和民族作出巨大贡献的人也应该受到应有的褒扬而不是贬斥,而对我们民族犯下罪行的人都应受到应有的批判和惩罚,使我们民族的无数冤魂可以含笑九泉。将农民起义称之以“匪、寇、贼”,并对其进行肆意的诋毁,这是不可取的;反之,对农民起义进行大肆褒扬,只承认它的积极意义,忽略它的消极影响,这同样是不可取的。
中国古代林林总总的农民起义是各种各样的人怀着各种各样的目的,共同给中国的历史谱写的一首时代的史诗。他们的行为,既有“神”的一面,也有“魔”的一面,有的本身就是神魔双面胶。
多维地看待曾经出现在我们民族肌体上的那些“伤疤”,也许会让更多的人更多地读懂这一段真实的历史,还给农民起义一个真正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