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名为“敬老日”,实则“嫌老日”(2)

老人这宝贝 作者:(日)渡边淳一


“有六十五岁以上老人的家庭达到1821万户,占总人口的36.7%,其中的414万户是单身。这些单身户的三分之一以上,即145万户住在出租公寓里,因此,有不少老人死在家里时,身边没有一个亲人。看来,今后如何构建一个区域性的关怀老年人的体系,已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

这几乎是全国各家报纸的共通写法,不过说实话,老年人读了这种报道能高兴得起来吗?

我想,几乎所有老年人都会感到不愉快吧。

理由很简单,因为从那些文章的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老年人逐年增加,而且越来越长寿,让人厌烦”的意思。

写这些报道的记者,可能不过是客观地介绍了一下总务省的统计结果,并提出今后社会面临的老龄化压力,但是,从这些报道中,几乎感受不到对老年人的任何关怀和体恤,当然更谈不上什么敬老了。

这种感觉不是老年人是体会不到的。

说到时下对于老年人的界定,是不是存在一些问题呢?

如前所述,政府好像把超过六十五岁的定为老年人,但是确切地说,这条分界线应该划在六十岁吧?

因为几乎所有的企业都把六十岁定为退休年龄,解雇职工的。

被公司赶出来的男女职工会怎么样呢?大部分人没有机会再次就业,只能孤独地赋闲在家,甚至会被家里人疏远,处境尴尬,这才是实情。

如果老年人的特征是“孤独”的话,那么退休以后的老年人就是不折不扣的“孤家寡人”了。

政府之所以把步入老年的门槛定在六十五岁,是因为从这个年龄起,可以领取老年年金了。然而,已退了休,却得不到年金的六十岁到六十五岁期间,是尤为悲惨的。

人老了,生活也不稳定,这五年当然也应该归入老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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