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8年之后,中共党内生活越来越不正常。毛泽东所谓“大权独揽,小权分散”,日益造成个人专断,凌驾于党之上,造成了“主席、中央”的局面。
也正因为毛泽东热心于个人崇拜,所以才会由个人选定接班人,所以才会选定林彪那样鼓吹所谓“大树底下乘凉”之类马屁精作为接班人。
也正因为毛泽东个人决断一切,所以才会由他“亲自发动”了那场给中国带来巨创深痛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实际上,个人崇拜就是对领袖个人的神化、偶像化,进行无原则的歌功颂德和盲目信仰。个人崇拜是个人专断的前提。
“主席、中央”也就是个人崇拜的产物。“主席、中央”,不只是一种在“礼节”上表示对于主席的尊重,而且也在事实上反映主席的权力大于中央的权力,主席既可以指挥中央,也可以否定中央决议。
例子之一:
1966 年3月,苏共召开二十三大,向中共发出了邀请。当时,毛泽东在上海,他请在北京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们讨论决定是否派代表团出席苏共二十三大。刘少奇在北 京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派出代表团出席会议,而且说明代表团去了苏联,要坚持原则,坚持斗争。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康生来上海,把中共中央政治 局会议作出的决定向中共中央主席毛泽东作了汇报。毛泽东听后,说道:“你们同意了,我可不同意。”毛泽东的一句话,就否定了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的决定。
例子之二:
1966 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亦即《五一六通知》,是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这一文 件是由毛泽东主席在杭州主持起草的,毛泽东亲笔改定。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京召开时,由中共中央副主席刘少奇主持,毛泽东在杭州,没有出席会议。在会 上,人们知道这一《通知》是毛泽东主席主持起草的,不敢提出原则性的否定意见,但是既然参加讨论,也就对一些个别字句、标点符号提出意见。但是,陈伯达、 康生说,这是主席改定的,一个标点都不能动!
这时,就连刘少奇也不能不如此感叹:
开政治局扩大会议叫大家讨论,结果提了意见不改,连几个字都不能改,这不是独断专行吗?这不是不符合民主集中制吗?我原来考虑过改一点,现在大家意见还是不改的好,不如原来的好,那就不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