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新学期一开始,Jo就提议大家周末一起出去玩,说是大伙儿这么久没见了,总得好好聚一聚。说到“出去”,Jo还没征集各方意见,夏瑞漫早已知道那个晚上肯定是以夜店为终点站的。如果是中国人的多人聚会,便会是以KTV为主,夜店也有人去,但次数没那么频繁。很可惜,夏瑞漫两者都不喜欢,但每次有人邀约,她还是会像例行公事一样一同前往。她常会为自己对这些活动的不感兴趣而懊恼,这些是与人交际中或多或少不可避免的场所,如果总是推托、不出现,就会很快被冠上“无聊”“无趣”“宅”等称号。既然不可避免,夏瑞漫希望自己能享受在这些场合的时间就好了。
这次大家决定一起去的果然还是夜店,在Piccadilly Circus附近的Tiger Tiger。虽然伦敦大大小小的夜店夏瑞漫也去过一些,但她始终无法理解它们的吸引力何在。刺耳的音乐,昏暗和不断闪烁的灯光,酒精与性欲的味道,这些都不能让她兴奋。她当然也会在人群里随着音乐扭动身躯,虽然有点僵硬,有点不自然,至少她不会扫大家的兴,甚至大部分人都觉得她玩得很开心,所以下次还会叫她,她也会照样赴约。说不定她也享受这样的夜晚,只是她自己并不知道罢了。
如果说在夜店里她最喜欢什么,那应该是观察周围的人的行为动作了。夏瑞漫常常一边偷偷望着角落里一看就知道不是情侣却把舌头伸进对方嘴里的男女,一边想他们天亮以后又会是怎样的人?是穿名贵西装上班的老板?是送外卖的伙计?还是做事认真仔细的财务?想着想着,夏瑞漫好像突然明白了夜店的吸引力所在,只有在这里,人们才能脱掉白天所有的枷锁,把人性中最本质却又不得不努力隐藏的一面显露出来。走进这里的一刹那,人与人之间的那层看不见的网突然不见了,不认识的人可以毫无顾忌地畅快谈天,熟悉的陌生人突然变成了亲密的朋友。可惜的是,这种变化只在这里发生并只存留在这里。
周五的晚上很快来临,Friday night对所有伦敦人来说都有一层与众不同的含义,它像周日对基督徒那样神圣。不管功课还有多少没做完,不管周一重要的演讲是否准备好了,不管周六是否要早起去加班,所有的工作都应该停止,这是一周中最好的时光,这是放下所有枷锁的时刻。夜色才刚刚降临,整个城市瞬间换上了新装,与白天完全不同的气氛很快弥撒开来。走在街巷的人们,无一人不感觉到此夜的不同,每一个街头的酒吧门前都站满了手拿啤酒欢快谈天的人,曾经随处可见的忧郁脸庞都装上了笑容。
夏瑞漫跟Jo、Rosa和Lauren约好在她的房间先集合,然后再一起去酒吧找男生们。对于女生来说,不管有千万个不方便,都要拉上一个或几个姐妹一起出现在约定的聚集场所。当天晚上也很少各回各家,而会一起挤在一人的房里把所有的自己的别人的八卦都吐出来。其实“前戏”和“后戏”才是整晚的高潮。
Rosa第一个到,比约定的时间还早5分钟,这和夏瑞漫预想的到达顺序一样。Rosa是每节课都早早跨着包站在教室门口等上第一节课的那类人,Lauren永远踩着点出现,而Jo往往都是老师开讲5分钟后低着头溜进来。果然,第二个到的是Lauren。半个小时后,Jo才打电话来问从地铁站出来后具体要怎么走。这个大家早就料到了,迟到半个小时,在Jo的词典里和准点到达是同义词,所以把约定的时间都调前了半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