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过去的丈夫与妻子(1)

婚姻史 作者:(加)伊丽莎白·阿伯特


配 偶

1670年11月10日,加拿大魁北克城地方督察吉恩·泰伦给法国的财政部长写了一封信:“被送到新法兰西的年轻妇女(所谓的‘国王之女’)都结了婚,并且几乎都已怀孕或育有子女,此事证明该地区具备充分的人口繁育条件。本人强烈建议那些准备(明年)到该地区来的妇女具有可观的相貌且身强体壮,适应当地的劳作,或者至少具备一些操持家务的技能……最好由其教区牧师或原籍法官开具证明,确保她们是自由之身并适合婚配。”

信中所描述的这一野心勃勃的“配种”计划成功地招募到了737位妇女,人称“国王之女”,她们远离故土法国,来到以毛皮贸易闻名的新殖民地——新法兰西,那儿的男人数目远超女人,所以无论是士兵、移民还是毛皮贸易商都渴望娶到老婆。大部分“国王之女”出身贫寒,半数以上的人是孤儿,除了姿容可观与善于持家之外,不少人还能识文断字甚至计算账目,另外,国王还给她们每人至少50里弗的嫁妆(国库空虚的时候例外),很快她们便找到了丈夫。

其中,19岁的凯瑟琳·保罗是法国拉罗谢尔人,嫁给了26岁的石匠兼农夫艾蒂安·坎波,两人生了15个孩子。来到新法兰西时,29岁的马杜丽娜·蒂博尔与刚刚丧偶的吉恩·米洛结婚,他是个制作精密工具的专家,与蒂博尔生了6个孩子。只有极少数的妇女做出的一些不端行为,让计划的赞助人失望。例如凯瑟琳·桂茜冷,其生活方式令时人不齿,还曾经被法庭以卖淫罪判刑。她有好几个私生子女,却连自己与丈夫合法的婚生子女都不愿抚养,任由别的家庭前来收养。然而,声名狼藉如凯瑟琳,也不难觅得配偶,她一共离婚两次,并很快有了第三次婚姻。如泰伦和其他法国官员所愿,身强体壮的“国王之女”们生养众多,甚至连现代的法裔加拿大人皆是她们的直系后裔。凭借其个人品质与技能,她们在17世纪阳盛阴衰的法属加拿大殖民地婚姻市场上证明了自己的价值,同时也行使了选择未来丈夫的权力。“国王之女”的监护人、乌尔苏拉修道会高级监事玛丽·德·兰卡纳斯嬷嬷认为,选择夫婿之时,她们首先考虑的问题是男方是否拥有房产。根据较早来到新法兰西的妇女的经验,没有合适的住处,会给婚后生活造成极大的不便,直到宜居的新房建造完成之后,情况才会有所改观。


1667年,一批“国王之女”抵达魁北克。当地官员向其中地位高者致意,一旁,热切的单身汉们在列队欢迎新人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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