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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启蒙运动与依法而治:孟德斯鸠(2)

西方政治思想史(套装共2册) 作者:(英)约翰·麦克里兰


目光锐利如孟德斯鸠,怎么会没有留意到英国政治的内在运作图式?孟德斯鸠可能根本就是知而不言。他特意选择与沃波尔对立的势力,透过他们的眼睛来看英国政治。完全的权力分立理论自17世纪以来,就一直是激进派极力鼓吹之论。实际上,这表示要通过职权法案,禁止政府雇员进入国会。这类法案过去未能通过的例子很多,后来亦无成功者。反对内阁者向来主张真正的分权才是“真”的英国宪政,因为唯有立法部门独立于行政部门,才能保证自由得以保全。权力越分割而自我对立,权力危害越小。孟德斯鸠说英国的法律允许真正的权力分立,他的意思大概是说,原则上没有什么可以阻止国会通过排除官吏的法案,虽然他必定知道,由于国王的大臣让议员兼领俸多事少的政府职位,借此羁縻议员,国会想通过这类法案极不容易。我们也不妨记住,孟德斯鸠事实上可能认为司法、行政、立法权的彻底分立是自由的最佳担保,但他决不认为一套不以权力之完全分立为基础的政治制度就尽然或必然没有自由可言。以法国为例,在透过法律而行事的君主政体,自由可以存在,如果司法独立,而且有中介权力来缓和君主制度天然的恣肆潜能。孟德斯鸠就英国政治而发挥的分权看法,用意有二,一是强调权力在英国实际上高度分散于不同的政治部门,二是指出完全的分权在未来至少理论上可能。

在英国,自由如果不是靠纯粹的权力分立而得以保全,那么是靠什么?我们必须记住,孟德斯鸠认为,政治制度的根本必备层面之一是能够不时返本归源于其第一原则。孟德斯鸠深知政治制度是会坠落的,政治制度坠落的结果往往是自由受损。他孺慕罗马共和,部分原因是罗马共和国历经那么多可能变成专制或富人独裁的危险,却能那么长久保全其共和建制。孟德斯鸠对罗马所以能维持共和政治的解释,可能有助我们了解他认为英国政治何以能够长保自由。孟德斯鸠规抚马基雅维利,认为罗马能够维持共和且自由的体制,基本原因之一是罗马平民的骚动精神。马基雅维利评论李维(Livy)的罗马史,不厌指出人民不时要求勾销负债及重新分配土地,这些骚动犹如煞车装置般抑制着元老院的寡头统治企图。人民的喧嚣是一项随时都在的因素,使罗马贵族与人民之间恢复平衡。在马基雅维利心中,在孟德斯鸠心中,人民的骚动显然是我们今天说的“特准暴力”(permitted violence),不全合法,也不全非法。马基雅维利说罗马幸运,宪制出了问题,能靠其自身法律来改正,就是此意。(我们会说,改正而没有永远改变或伤害罗马的政治制度。)

孟德斯鸠在英国发现英国人喜欢取譬于罗马来说明英国政治,这种做法对他是有影响的。一般认为,英国像罗马一样,享受到通常所谓“混合政体”(mixed government)——即兼融君主、贵族与民主原则——之益。混合政体的观念本身十分古老。柏拉图《法律篇》、亚里士多德名著《雅典宪法》都论及此体。“混合政体”理论对阶级与主权之事都十分坦白。国家里的各个阶级透过各自机构——在罗马为执政官、元老院及人民,在英国为国王、贵族及平民——之间的相互平衡与合作,分享主权之行使。混合政府是一种说明政治决策之正当性,以及说明主权之有效行使的理论:决策,特别是如果以立法的形式出现,就是有正当性的,因为国内各阶级都参与其制定,这些决策也应视为好的而可以接受的,因为它们会是“平衡的决策”,在其制定过程中,没有任何一方的利益主导一切。这样制定的决策可能是一种既不至于非常严重侮犯到国内任何阶级,也不至于非常明显图利任何阶级的决策。这些决策各方都接受,立法、落实两皆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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