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自然状态(6)

政治秩序的起源 作者:(美)弗朗西斯·福山


语言的发展,不仅允许短期的行动协调,还令抽象和理论成为可能,这就是人类所独有的关键认知力。词语可指具体物件,也可指物件的类别(狗群和树丛),甚至可指抽象的无形力量(宙斯和地心引力)。综合两者,便使心智模型(mental model)成为可能—那是指因果关系的一般声明(“因为太阳发光,所以变得温暖”;“社会强迫女孩进入定型的性别角色”)。所有的人都在制造抽象的心智模型。这样的推论能力给予我们巨大的生存优势。尽管哲学家如大卫·休谟(David Hume)、无数一年级统计学的教授一再告诫,关联不表示因果,但人类经常观察周遭事物的关联,以推断之间的因果关系。不要踩蛇,不吃上周毒死你表亲的草根,你将免遭同样命运,并可迅速将此规矩告诉子孙。

制造心智模型的能力,将原因归于冥冥中的抽象概念,这就是宗教出现的基础。宗教—笃信一个无形的超自然秩序—存在于所有人类社会。很不幸,试图重建早期人类血统的古人类学家和考古学家,对其精神生活只能提供甚少的线索,因为他们依据的是化石和营地的物质记录。但我们尚未发现没有宗教的原始社会,并有考古迹象表明,尼安德特人(Neanderthals)和其他原始人类群体,也可能有宗教信仰。[24]

今天有人主张,宗教是暴力、冲突、社会不协调的主要来源。[25]但在历史上,宗教恰恰扮演相反的角色,它是凝聚社会的源泉。经济学家假设,人类是简单、理性、自私的参与者。宗教则允许他们之间的合作变得更广泛更安全。据我们所知,彼此一起玩囚徒困境游戏的参与者,应能取得一定的社会合作。但经济学家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显示,随着合作群体的逐渐扩展,集体行动便开始瓦解。在庞大群体中,越来越难监察每个成员的贡献,免费搭乘和其他机会主义行为变得司空见惯。[26]

宗教得以解决这集体行动的难题,通过奖罚而大大增强了合作的好处,甚至在今天也是这样。如我认为部落领袖只是像我一样的自私家伙,我就不一定服从他的权威。如我相信部落领袖能调动已死老祖宗的灵魂来奖励或处罚我,我会对他更加尊崇。如我相信已死老祖宗在旁监视,比活人亲戚更能看清我的真正动机,我的羞耻感可能更大。与宗教信徒和世俗者的见解恰恰相反,任何一种宗教信仰都是很难得到证实或证伪的。即使我怀疑部落领袖与已死老祖宗的联系,我也不愿承担风险,万一这是真的呢?根据“帕斯卡赌注”(Pascal’s wager),我们应该相信上帝,因为他可能存在。这在人类历史中一直适用,虽然在早期怀疑者可能会更少。[27]

在加强规范和支撑社区方面,宗教的功能一直是公认的。[28]“一报还一报”(tit-for-tat),即以牙还牙和报李投桃,是反复互动的合理结果,也是圣经道德的基础,更是人类社会几乎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德准则。你待他人,如他人之待你,这条黄金定律只是“一报还一报”的异体。它只是强调善,不讲恶罢了。(由此看来,基督教以德报怨的原则是反常的。人们可能注意到,即使在基督教社会,它也很少付诸实施。没有一个我所知道的社会,把以怨报德当作其群体的道德准则。)

进化心理学家主张,凝聚社会所提供的生存优势是人类天生偏爱宗教的原因。[29]思想可增加集体的团结,宗教不是唯一方式—今天,我们有民族主义,还有世俗意识形态,如马克思主义—但在早期社会,宗教在社会组织走向复杂一事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没有宗教,很难想象人类社会得以超越族团的层次。[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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