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1917年的孩子(1917—1928)(24)

耳语者:斯大林时代苏联的私人生活 作者:(英)奥兰多·费吉斯


有些地区,特别是俄罗斯的中部,城市方式已渗入农村,有文化的农民子弟取代父亲,成为家庭农庄的带头人,或脱离庞大的大家族,自组小家庭。但在其他地区,家长制的农民传统仍占主导地位。

安东尼娜·戈洛温娜1923年出生于农家,在六个孩子中排行老幺,她的村庄奥布霍沃位于莫斯科东北800公里处。这一古老的定居点坐落在森林中间,全由木屋组成。村庄中间有池塘,还有建于18世纪的大教堂。戈洛温一族在奥布霍沃村繁衍良久(1929年,村里59户居民中有20户是姓戈洛温的)。[85]1882年,安东尼娜的父亲尼古拉出生于该村,除了当兵3年,参与第一次世界大战,他的一生都在村里度过。像许多其他村庄一样,奥布霍沃村是紧密相连的社会,家人和亲属的关系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农民认为自己属于单一的大“家庭”,教育自己子女以亲属名义称呼其他成年人(姨妈、叔叔等)。布尔什维克试图把他们划分成对立的社会阶层—富农(农村资产阶级)和贫农(所谓的农村无产阶级)—却以失败告终。内战期间,他们在苏俄大部分地区都有相似的遭遇。

尼古拉来自村里的最大家族,勤劳、冷静、成功,在奥布霍沃村备受尊敬。一位村民回忆:“他很安静—不喜饶舌混日子—工作踏实、办事得力,农民都看重这一点。”他从第一次世界大战复员回来,成为奥布霍沃村农民公社的领导人。农民公社是一个古老机构,由农民中的领头者组成,建于农奴制时期,掌管农村生活的方方面面。1861年的“农奴解放宣言”发布后,其自治权力大大加强,从地主手里接管了大部分行政、警察、司法的职能,成为农村行政的基本单位。在俄罗斯的大部分地区,农民公社控制的农地由社区共同拥有,由农民分户耕种。由于是长条耕种的开放制度(长条耕地之间没有分界),农民公社必须规定种植和放牧的分配,并定期按家庭人口重新划分耕地—这一平等原则有助于确保耕者有其地,帮助农民公社缴纳国税。到1917年,农民公社成为农民革命的核心。农村旧秩序崩溃之后,大多数原头面人物(士绅和神职人员)纷纷逃离,俄罗斯农民接管了所有土地—并不等待中央政府或城镇革命党的指示—再通过农民公社和1917年成立的自治村委会(苏维埃),自行分配到户。[86]

革命前,尼古拉向村里的神父租地。像俄罗斯大多数农民一样,他也靠租来的耕地养活家人。在俄罗斯,人口过剩和低效农业导致了耕地的短缺。1917年,农民公社没收教属土地,再加上共用土地,一并分给农民。尼古拉根据家里有多少“吃饭的人”(即家庭大小),分得4公顷的耕地和牧场。他现在的土地几乎是他1917年以前耕种的两倍,而且还不是租来的。但在奥布霍沃村,或俄罗斯北部的任何地区,4公顷还是不够生活。这里的土壤贫瘠,又因森林而分散,为了确保每一个村民得到平等份额,又被分割成狭长的一条条,宽不到几英尺,根本不适合现代耕犁。戈洛温的耕地由80条狭长地组成,分布在18个不同的地点—这在沃洛格达地区并非罕见。为了补充收入,农民又涉足贸易和手工业—它们在北部农村经济中一直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几乎与农业不分轩轾,在新经济政策下,又获得了蓬勃的发展。政府鼓励乡村贸易,更通过合作社予以资助。尼古拉在他农庄的后院办起了皮革工场。安东尼娜回忆:

我家可以吃饱,但那是我们勤奋和节俭的结果。6个孩子都在土地上卖力,即使是最小的也不例外。父亲的工作时间很长,在工场里制作皮鞋和其他皮革制品。他去市场买牛,一丁点儿都不浪费。他自己宰牛,卖牛肉,鞣制皮革(本地农民都懂这门手艺),制作皮靴,然后再去市场出售。[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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