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拥有土地的阶级有两个——乡绅和自由农民,他们可以为开拓殖民地的农业工作提供能干的领袖。乡绅主要由殷实地主组成,他们通常由皇家任命担任地方治安推事,通过乡邻的选举担任下院议员,具备管理自己产业和统治阶级的双重职能。自由农民大多是小农场主,他们以勤劳和独立精神著称,具有开拓精神,拥有独立的财产,他们懂得如何管理庄稼和工人,并维护自己的利益。相比而言,在美洲殖民地的发展中,自由农民更容易提供较多的经济管理人员。
想在美洲顺利地发展欧洲文明,必然不能缺少妇女的参与,战士可以征服和统治土著居民,但没有妇女就不能建立和维持殖民地。英国的一般妇女都对工业、政治和宗教活动怀有强烈的兴趣,17世纪的英国有很多有经验和工艺,习惯于管理财产和雇工的妇女。地主家庭的妇女也大多是家务的操持者,她们通常是丈夫企业的合伙人,有的甚至干脆自己负责经营商业,包括典当商、借贷商、文具商、书商等许多门类。除了商业,妇女在工业、丝织业、农业等领域也十分活跃,她们的技能和力量对于开拓殖民地来说不可或缺。
在国内推翻封建贵族和瓦解教士势力的过程中,英国的商人和地主乡绅取得了高度的自治权和公民自由权。乡绅和商人作为下院的选举人和议员,早就参加了公共事务的管理,管理郡、市镇和教区的治安事宜。随着议会统治权的确立,他们在政府中的优势日益明显。
在伊丽莎白女王时代,英国人民开始发出不满的怨言;当詹姆斯一世统治时,代表中小地主和商人利益的下院议员开始公开阐明自己选民的权利;不学无术的查理一世在实行十年的个人统治后,以内战和1649年他本人死于断头台而结束。政权的交替夜以继日,英国的商业也稳步发展,中产阶级的队伍不断壮大,当詹姆斯二世在1688年力图扭转潮流而失败后,议会至高无上的权力被永远固定下来,无论是上议院还是下议院,重商思想都支配着殖民地问题和外交问题。
17世纪的英国革命与之后的法国革命本质一样,在这种社会改革中,世俗平民将自己从君主、贵族和教士的统治下解放出来,在这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中,许多人宁愿选择移居殖民地,也不愿在国内面对战争的危险。除了佐治亚以外,美洲所有殖民地都是在一个忙于应付国内冲突的政府统治下建立起来的,都是在一个重商倾向日益增强的议会控制下逐渐发展的。可以说,是英国的社会变革促进了殖民地的开拓。
英国势力扩张的奥秘就在于此,它的君主政体虽然强大,但受到中产阶级的支配;在改革中保留的上议院和下议院,发展为促进商业和工业的有力机构;它的教会因受到众多教派的反抗而允许享有一定程度的宗教自由;在社会发展方面,它拥有与日俱增的商人阶层、一群随时准备冒险的自由农民,并且有充足的自由农业劳动者供应。在17和18世纪,英国把愈来愈多的精力全神贯注地用于工商企业,而在新世界开拓殖民地的事业,不过是它运用资本和行政管理才能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