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我的一条博客里写道:“一架日本超音速喷气式飞机样机在其试飞阶段坠毁,其原本设计的飞行速度将比协和飞机快一倍。我将签署多项文件,将上百万资金投入混合动力飞行器的进一步研发中。”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比兹没有投入半毛钱到混合动力飞行器的研发中,我不过是在韦尔斯利学院混着一份网管的工作。利维娅也找到了一份工作,于是我们在学校附近租了一间小公寓,我每天都走路上下班。与其说是租了间公寓,倒不如说是一间阁楼小屋,但至少我们不用住在老妈家的地下室了。
与此同时,另一个我—天才比兹继续在网上散播着他的狂妄之语,也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我继续这种双面人生的游戏时,一些想法悄然萌生。我的博客里不再只有那个疯狂天才的奇思异想,而是开始加入我本人的灵感火花。在不断撰写博客的过程中,我也一直在思考博客将如何演变进化,我预感到或许有一天它将成就我的事业。2003年9月,我曾写道:
我的RSS 阅读器(一种新闻种子资源)只能发送255个字符。或许255个字符是博客的一种新标准?看似字数有点儿少,但如果人们通过iPod(苹果播放器)和手机可以在一天内看到更多的博客信息,这也许就是一个更好的标准。
当时我根本不知道,那一刻的灵光乍现,竟然会在未来的某天改变整个世界。我想,这应该是对于一个自封为天才的人最大的荣耀吧。 2003年年初,谷歌收购了伊万·威廉姆斯的博客网站(Blogger)。从1999年到2003年的4年多时间里,“博客”从一个少数电脑迷业余消遣的小玩意儿演变为家喻户晓的名词。伊万和我没有任何交集,我们没见过面,甚至连电话都没有打过。我曾为一家名叫“网络评论”(Web Review)的在线杂志采访过他,所以一直保留着他的电子邮箱。当时,我不知从哪里来的勇气给他发了封邮件,祝贺他的公司被谷歌成功收购:“我一直认为我应该成为你团队中的第七名员工 。如果你想招人,请马上联络我吧。”
后来我才知道,伊万也一直关注着我的博客。在网络世界,我俩如同结拜兄弟一般。虽然伊万周围有很多世界最好的技术工程师,但是他更需要真正懂得社交媒体的能人。这类人才不仅要懂技术,更要关注人。他认为我就是他要找的最佳人选。
他很快给我回信:“你想来这里工作吗?”
“当然。”我认为回复邮件之后就万事大吉了,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在西海岸找到一份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