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怎样写好“请示”?

中国党政公文写作要领与范例(修订第2版) 作者:张保忠,张明哲


〔解答〕新《条例》第八条第(十一)项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事项。它的使用频率极高。它虽与“意见”(上行的)、“报告”同属上行文,但三者之间“同轨不同迹”。“请示”与上行的“意见”非常近似,具有一定的交叉性,它们都是要求上级对自己所提的事项或问题,或给予批准,或给予指示,或予以认可,即这两个文种的行文方向与目的在某种程度上有着同一性,但是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离散性,主要表现在所提的事项与内容不尽相同。“请示”的内容较多涉及的是“人、财、物、机构、编制、出境出国”以及工作中遇到需上级作出决定的重大问题或应由上级加以审批的事项等具体问题,也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硬件”;而上行“意见”的内容则多是对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以及所遇到的困难,要求上级给予指示或支持,这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软件”。

“请示”按其行文的目的、作用不同,基本分为两类:一是直请性的请示,即直接向自己的上级领导或指导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事项;二是批转性的请示,即把有关某一方面工作的意见,以“请示”上报给上级机关,要求批转给有关单位予以办理。

请示的内容结构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和结尾三个部分。

1.标题。主要写明所需请示的问题,即“事由”,再加“请示”二字,例如《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请示》、《石化集团公司关于组建职工大学的请示》、《县水务局关于加强北塘水库建设的请示》等。

2.正文。一般分做两大层次:

第一大层次,写“为什么要请示”,即请示的原因、背景,也就是请示问题的依据、出发点和目的。

中国气象局报送给国务院的《关于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请示》一文的开头首先陈述了下列情况:

“人工影响天气作为人类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达到局部地区增加降水(雪),减少冰雹、防止霜冻等目的的一项科技手段,已成为防灾减灾尤其是保护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地不同程度地开展了这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不够健全,科学技术水平和作业总体效益亟待提高,人员培训还需加强。为促进我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更有效地发挥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上面这段文字,属于“请示”的撮要,交代了请示的依据,即“人工影响天气是防灾减灾保护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讲明了请示的缘由,即“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请示的目的,即“为促进……作用”。然后,通过一个过渡句“现提出如下意见”转入第二层次。

第二层次,写“请示什么问题”。内容比较简单的采取全文一贯到底的写法,一气呵成;内容较为复杂的采取“分条列项”的方法加以表述。仍以上面那份“请示”为例,其在第二层次写了四点意见:

“一、方针和目的

……

二、加强科学研究

……

三、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

四、加强领导,密切协调

……”

这是向国务院请示的具体事项内容。

3.结尾。要提出明确的要求,语气要谦恭。

要求上级批转的请示,事先要代替上级拟好批语。

写好“请示”的要领包括以下三点:

1.要准确理解“请示”的行文对象。

“请示”的行文对象必须是自己的上级机关。这里所讲的“上级机关”是指与自己的有领导或者指导关系的直属上级,比如一个县的教育局,县政府对它存在领导关系,市教育局与它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县委与县教育局党组又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常常看到以下两种情形:一是县里的某一个局,需要一笔经费,它在给县财政局行文时用了“请示”;二是某县的县委,就县委学习中心领导组成员调整一事行文给市委宣传部,也使用了“请示”。这就告诉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确定“请示”的行文对象,不可把“请示”与“申请函”、“告知函”混为一谈,更不要把上级机关里的一些职能部门与“上级机关”等同。

2.要把握“请示”的内在逻辑。

一份请示不论文字长短,其内在逻辑均是由“为什么要请示”和“请示什么问题”两大层次组成。所谓“为什么要请示”,通常包括请示的依据、背景和缘由;所谓“请示什么问题”,即要求上级机关为我们解决什么及怎样来解决。

“请示”的结尾用语,按照惯例,通常是写“可(妥、当)否,请批示”、“是否可行,请批示”;要求上级加以批转的请示,一般写作“以上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办理)”;一些涉及工作重大问题解决措施的“请示”,也有的把“请批示”一语写作:“请指示”;申请资金、物资设备的“请示”,多将“请批示”写作“请核示”。

3.“香烧一股,敬佛一尊”。

所谓“香烧一股”,是比喻写请示要坚持一文一事。即一份请示只能向上级请示批准一个问题,以便上级机关及时、专一地进行处理;所谓“敬佛一尊”,是比喻请示的主送机关只能是一个,不能多头请示。多头请示易使主办与协办单位之间相互推诿、扯皮,延误批复时间或者由于批复意见不一致,使下级难以适从。受双重领导的单位,在请示问题时,应当本着谁有权力批准这一问题就请示谁的原则,可将另一上级单位列为抄送,以便对方了解情况。如果是行政关系在中央、省市,而党的关系在省市、地县的,不能把党、政上级机关一并列为主送,应当按照党政各自的分工范围,或以党委、党组的名义请示上级党委,或以行政名义请示上级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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