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恶的问题

哲学的快乐:干瘪的思考vs.激情的生活 作者:[美]罗伯特·所罗门


人若没做应做之事,那可不是造物主上帝的错。

——圣奥古斯丁,《上帝之城》

一千六百年前,哲学家圣奥古斯丁极为关注后来所谓的“恶的问题”。我将把这一“问题”本身当作一个问题来考虑,因为它表明了我们对世界和上帝有过分的期许和要求。恶的问题再次显现了我们的责备倾向和对权利资格的不正当想法。

早在史前时代,人们就明白好人也会碰上坏事。而且自史前时代以来,这一直就是关切、错愕的根源,是不解之谜,还是过度哲学化、神学化、理性化的借口。或许更令人气恼却在形而上学上同样迫切的是,很显然,坏人也会有好事,即那些进行伤害的人并不总是会有报应。为了应对这两种令人烦扰的事实,人们发明许多天堂和地狱的说法,绝大多数(但并非全部)致力于如下主张:人们最终会各得其所。

苦难这一事实,压倒性地规定了恶的问题。佛陀教导的第一条高贵的真理就是,“生命就是受苦。”不过,佛教徒会发誓戒除导致苦难的欲望和祈求,而我们则坚持要满足它们,一旦受挫,我们就会大喊“为什么”。苦难需要别的解释。在犹太-基督教传统中,这一问题之所以如此棘手,在于有一个无所不在、全知全能的上帝。问题就成了一个悖论:如果好人会碰上坏事,那必定是因为(1)上帝不知道这事——但上帝是全知的;或者(2)上帝对此无能为力——但上帝是全能的,或者(3)上帝对此毫不关心——但整个论证的前提以及上帝的概念就是,上帝的关心——根本上说来,唯有上帝的关心——才是重要的。

二十世纪时,加缪在他那本最阴郁的小说《鼠疫》The Plague)中对此作了概括,“人们死去,而且他们并不幸福。”在他的早期作品中,他把现代人的感受概括为“荒谬”,即认识到生活根本没有意义,正义不存在,我们的祈祷也不会有回应,更没有上帝来回应它们。在《西西弗斯的神话》中,加缪有些晦涩但切中肯綮地写道:“我们必须学会无诉无求地生活。”有好多年,我不知道他这句话何意,但如今,我想我懂了。我不再以为这是对上帝的否定,哪怕加缪自称是无神论者。实际上,他心有戚戚焉地崇拜奥古斯丁。我认为,他拒斥的是用上帝来否定悲剧、荒谬。加缪说,这样做是一种“哲学自杀”。尼采敦促我们过一种没有“判断”的生活(尽管尼采自己显然也没有做到),意图也正在此。生活是荒谬的,但我们仍要生活,并且一起面对它。

全知全能的善良上帝竟然容许自己的领域内有恶存在,面对这一悖论,一直以来有诸多尝试性的解决方案。基督教和伊斯兰教中最突出的方案就是,天堂和地狱的双重承诺和威胁。尽管俗世的情形并非如此,但会有补偿、酬报和惩罚,正义会涌现,令得救者永享幸福,受诅咒者承受无尽的苦难。这种化人类悲剧为神圣正义的做法有许多形式,既有粗糙的形式,也有精致的形式,前者有极令人厌恶的电视布道者所讲的那种粗糙的奖惩模式,后者则有卢梭和康德那种精巧的“世界的道德秩序”观;但我不想进入这种神学迷宫,对它们分类梳理。我的大致看法是,这种信念即使无法证明,也完全值得尊重,在这里,我不想对此加以辩护。相信来生,无论是基督教或伊斯兰教的彼岸天堂,还是此世轮回、变成鬼魂和与祖先团聚,都是人们最美妙、最可理解的信念,甚至最有经验主义思想的哲学家也应尊重它。

但并非所有这类信念都是美妙的。比如,把它们当作打击不信者的棍棒,或者以此为借口,让小男孩成了“殉道者”,白白去送死等等,让人不齿。不怎么令人生厌但同样成问题的是,把它们当作发狂者的安慰剂。若丧子的父母有适当的宗教信仰,对他们说“这是上帝的旨意”,能够唤起的只有同情,不会有哲学争论。但是,安慰剂并不是解药,而且,若撇开其疗效不说,从此世生活的观点来看,极乐世界也无法补偿被悲剧斩断的人生。值得怀疑的问题不是对来生的信念,而是这种补偿观念的适当性(康德和许多其他信仰者坚持其适当性)。上帝在他的宇宙里不玩一报还一报(或掷骰子)的游戏。

为了回答或解释恶的问题,出现了无数多少有些独创性的方案,其中一种是修补和弱化上帝概念。比如,有人说,信仰只是要求人们相信上帝很有能力,但并不是全能,或者说,上帝有极其出众的知识就够了,无需全知,当然,这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在这一标尺的精妙末端,人们可以想见,是那些试图解决这一问题的“干瘪的”逻辑方案,尤其是没有充实“恶”的概念,但这才是问题的实质核心。 另一方面,只需一点点哲学或神学诡辩术,一般人就会轻易地相信我们不能期望知晓上帝的“神秘行事方式”这类解释。因此,他容许人类生活中有苦难和死亡的事实,并不一定与他关心普通人这个观点相矛盾,而且拿这些与情绪和期望作比较也完全不得要领。最为著名的说法是,他的这一创造是“所有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那个”,恶和苦难都是在必要的范围内——在某种意义上,我们是不可能理解的。也有人说,实际上上帝“很忙”,没工夫照料世界上所有的不幸,因此就有了一种“激进绿色分子的”回应:我们自欺地认为自己就是上帝只关心的我们,无论那个“我们”指的是唯一的“天选之人”,还是全体人类。

对于以上的某些观点,我颇为同情,尤其是生态学的盖亚观(Gaia,希腊神话中的大地之母),这种观点在道家那里有最高远的表述。但是,对生态的尊重和责任,容易滑向对人的不屑,认为人“无足轻重”,从而导向一种激烈的反人本主义,在那里,纯粹人类的利益和需要大打折扣,或被认为与蚊子的利益和需要无异。无论这类观点是否能说明世上存在的人类苦难(事实上,它确实不重要),它们与宗教裁判所一样,也有强烈的作恶潜力。恶的问题无法通过否认恶和人类苦难的意义而得到解决。

与通常谈论这一问题的框架相反,我想表明,恶的问题与相信上帝存在或相信来生并没有关系。加缪是一位无神论者,然而恶的问题以及人类苦难的存在扰乱了他天生的正义感和公平感,由此激发出了“荒谬”这个戏剧性的概念。尼采也是一位无神论者(他在《瞧那这人》中告诉我们说是“出于本能”),但他最猛烈抨击的不是上帝,也不是天堂。反而是对神学廉价琐碎的利用,借此否认或合理化苦难,而不去直面它,或像他所推崇的古希腊人那样,让它有点价值——即使无法让它美,也至少可以让其有意义。要质疑恶的问题,我们不必去质疑上帝的性质和存在,或对来生的信念。相反,要去质疑恶的问题,我们必须时刻记住好运的偶然性,明白否认不幸的必然性和生命的有限性,是多么地不理智。恰如伯纳德·威廉姆斯写的那样,“唯有那些期望世界美好的人,才会有恶的问题。” 因此,我们质疑那些对上帝和来生观念的滥用,因为它们罔顾事实,压制了我们最深刻的情感反应,还向我们保证说,我们所受的苦难都是值得的。

不过,加缪也敦促我们带着“不屑于轻蔑”去对抗宇宙,换句话说,就是为了我们的权利去责备、挺身而出(《西西弗斯的神话》)。最终,他也拒斥荒谬,而且“面对”它并不就是接受它。

例如,Roderick Chisholm, “The Problem of Evil,” in The Problem of Evil, ed. M. M. Adams and R. M. Adams (Oxford: 1990) and Alvin Plantinga, Freedom and Evil (London: 1975).

Rabbi Harold S. Kushner, When Ba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 (New York: Schocken Books, 1981): Bill McKibben, The End of Nature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89).

Bernard Williams, Shame and Necessity (Berk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3),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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