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两句,第一句,这个小说写得我相当过瘾,第二句,写小说让我觉得幸福。
回头看它时我想,这真的是我写的吗?我有点不敢相信。后来,我最怕被人问这个小说你要表达什么。其实我也未必能准确解释它,我只能说我讲了四个年轻人的故事。一个并不残忍也没有那么多罪孽,却有着珍贵的负罪感的年轻律师;一个带着三岁小孩,试图掩埋旧日荒冢的十九岁清纯“少女”;一个恣意纵情,找不到生命的意义只好游戏人间的富二代;一个永远热血纯粹,拥有最为原始的天真的白衣天使。他们在年轻疯狂的青春岁月里,共同铸造了一个关于爱恨纠葛的跌宕故事。我很投入地站在男女主人公的位置,竭尽全力地让自己相信小说里的“我”就是我,可仍然有种清醒的属于旁观者的冷静或者说冷漠,让我感受到自己是个迷路人。这个小说里没有任何所谓的遗世独立的高度,我也不想通过一篇小说教会任何人任何道理,我只想表达我想表达的,塑造出我想象中的人物,那个人物,就是我的全部理想。
我清楚地记得,两年前,在写这个小说的过程中,我不断地跟它闹情绪,我认为,好的小说跟感情一样,是要有节制的。可也有很多次,我被自己写它时的真诚所打动。
我是在大二暑假里写完的,四十天我很少出门。被痛苦的情绪扩张至荒芜到接近原始的孤独,那段时间,我甚至觉得人生不会再好了。
其实写它时,我怕我没有把心里想要的人物塑造好,怕我的叙述读者不喜欢,怕情节的跌宕让人觉得狗血,害怕我写完它的时候,就再也不会有人记得我了,但其实,我最深的恐惧,并不只是这个,是我疲倦时对自己彻头彻尾的怀疑。我深深地怀疑自己写的这些东西,究竟有没有意义。
遗憾的是,到今天我仍没学会如何去讲好一个故事,以及如何去塑造一个故事里的人物。我慢慢意识到第一人称的局限性,也许第三人称才是更为宽广更理性的写法,可我这个拧巴的人偏偏只追求想要的,而不是更好。
在连载时,很多人问,这个故事到底是不是真的。对我来说,小说永远不可能是记录生活的方式,它是我们真实人生里的世外桃源。
我还有下一个故事,下下个,下下下个故事。
我想做一个小说作者,我想做一个真正的讲故事的人。我很少对人提起,但这确实是我内心深处最强烈的愿望。
我知道自己资质愚钝,但一定竭力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