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辈子,能有几个朋友陪着你从文学青年变成文学中年,进而变成文学老年?于我而言,那个叫斯继东的家伙,该是这样的一个哥们。
我们是 2001年在“新小说论坛”上认识的。记得当时他在上面贴了很多小说。那时我刚接触网络,犹如井底之蛙见到另外一眼天空,总有种按捺不住的激情和冲动。我把他的小说打包下载,仔细研读了一天,然后给这个叫斯继东的陌生人写了一篇长长的读后感。就这样认识了,偶尔通通电话聊聊我们梦想中的文学,于是渐渐发现,我们竟有如此之多的相同之处:比如年龄相仿,都出生于 20世纪 70年代早期,我们所处的环境和所受的教育让我们对这个世界的认知保持了惊人的一致;比如我们都在办公室写材料,只不过他比我用心,先给局长写,又去给市长写;比如我们都是 2002年左右当的父亲,只不过他是女儿,我是儿子;还比如,我们都受过先锋小说的影响,写作初期的作品都带有强烈的文本意识……一晃十多年过去,我们各自忙着自己的营生,偶尔从文学杂志上读到彼此的作品,然后电话里匆匆交流一番。在我印象中,这个姓斯的人,性格与他的姓氏一样,安静、沉稳、得体,与众多公务员不同之处,就是他暗地里写小说,而且写得相当牛逼。
没想到 2011年我们会成为鲁院同学,而且是邻居。从开学第一天开始,我们就天天混一块儿,所谓孟不离焦,焦不离孟。我们都喜欢喝酒,只不过他喜欢喝白酒,我喜欢喝啤酒。我发现这个长相斯文的家伙,其实是个热烈奔放的人。像我们这种小公务员,在酒场上大都是含蓄的、市侩的、圆滑的,该说什么话,说什么样的话自有套路。然而斯继东不这样,他骨子里那种恣肆的诗意,在白酒下肚的瞬间就让他燃烧起来,彻底变成一个纯净的、高亢的、激情澎湃的少年——这是多么惊悚的变化:让时光倒流,让我们白发变黑,让我们的额头变光洁,让黝黑阴森的夜晚变得晴朗明媚。所以通常有斯继东的酒桌,你不必担心冷场,不必担心那种黏稠的陌生感一点一点侵蚀我们的面孔,最后变成最无趣的相聚。记得有一次斯继东喝多了,非要把新买的一本阿多尼斯诗选《我的孤独是一座花园》送给同学李新勇。第二天醒来,发现那本书不见了,他就串着宿舍找,他一点儿都不记得前夜发生的事了。所以我想谁要想跟他借钱,最好先灌他一斤二锅头。
斯继东酒喝得好,歌唱得更好。我第一次听他唱歌简直是惊艳。其实,若想了解一个人,最好的途径就是把他拽进KTV包间。当音乐前奏响起,这人就开始灵魂出窍了。斯继东让我惊艳,不是说他嗓音如何浑厚嘹亮,而是他丰饶的肢体语言。我发现,默视一个人的肢体语言,往往能体悟出这个人骨子里最本质也最本真的因子。譬如郑小驴,你该看他打乒乓球,他的动作非常奇特:他的脖子总是在回球时机械地、僵硬地一顿一扬,而且频率和角度始终保持不变,这让我相信他内心深处其实有一种本能的、原始的蛮劲和天生的反抗精神。譬如王凯,你应该看他打篮球,他这辈子唯一的一次篮球之旅,大概就是我们小组在参加淘汰赛时:他总是轻易就能抢到篮球,然而球性不熟,篮球总是颠簸着滚出他的掌心,他呢,总是在篮球颠簸的同时,脸上衍生出某种迟疑和迷茫——这让我相信他其实在情感上是个被动的人……
好吧,说说斯继东吧。斯继东唱歌时,通常先来首伍佰的《痛哭的人》。他的声音在前半部貌似原唱,只是在副歌部分才开始歇斯底里,让人心惊肉跳,而这嚎叫声根本算不得什么,关键在于,他的身体开始剧烈扭动,眼睛紧闭眉头紧皱,纤细的腰部瞬间优雅地弯成一张弧线优美的弓。然而这只是刹那——当你再次眨眼时,他的身子突然就弹开了,仿佛心头的那支箭终于以光速射了出去……他的这个动作在一首歌的时间里来回反复,让人老担心他的身体会在这样的收缩和伸展间断成两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