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一生过于一帆风顺,未必是件幸事。
他曾经被命运之舟摇荡到天边的巴彦岱小镇上来。
这里是维吾尔人村落。
不同的民族,不同的语言,不同的风俗。起初,他只能和“梁上做巢的新婚的一对燕子”(注:参见王蒙散文集《橘黄色的梦》一书中《萨拉姆,新疆》一文,百花文艺出版社1984年8月第一版。)默默对语。然而,人民是相通的。不论哪一种肤色,哪一个民族,哪一国度,只要是人民,便具有共同的美德。心灵的桥梁沟通了。于是,在那荒唐的岁月,在那风雨飘摇的日子里,他与这里的土地同呼吸,他与这里的人民共命运,平安而又充实地度过了那不可思议的难挨的日日夜夜。
他学会了维吾尔语。然而,他的收获不止于此——他接触到了一个不同的文化。他获得了一个全新的视角。作为一个作家,这是他的福分。他可以从不同于他人的更为广阔的角度来仰视和俯视人、人生、社会、自然乃至宇宙。他在那里思索着,积蓄着,犹如一泓天然而成的冰川湖泊。
于是,一旦当盛夏的骄阳将某一道冰坝融化,他终于无羁无绊地抒发着长久压抑的激情,汹涌澎湃,一泻千里,宛若天山的雪水,给那山外的世界带来一片新绿。
评论家阎纲同志在去年宁夏的一次发言中谈到他的创作时说:“王蒙的创作,可以说给我国文学带来了一种崭新的文思,从而活跃了我们的思想……”评论家毕竟是评论家,他的此番高论,确是深中肯綮的。而我以为,这一切与王蒙老师在新疆这块土地上长达十六年之久的生活是密不可分的。
是的,遥想当年,诗圣李白也曾在西域这块土地上生,在这块土地上长,从而给中原文化带去了空前绝后的一代清新豪迈诗风。这块土地同样赋予了王蒙。而今,他也正在把他自己独特的艺术奉献给祖国、人民。
每见到他,我便要不由自主地联想起鹰来。
他是个具有鹰的气质的人。
是的,他的迅疾,他的机警,他的敏锐,他的自信,完完全全像一只鹰。
一篇《组织部新来的年轻人》就使他蜚声文坛。
一篇《当代作家的非学者化倾向》又震动了整个学术界、文化界。
一篇关于专业作家体制改革的设想,在全国各地引起一系列改革措施。
一次尼勒克之行,初次接触哈萨克生活的他,竟然写出了《最后的陶》。此作译成哈萨克文,还引来一批效仿者的新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