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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一要生存,二要温饱(4)

安身与立命 作者:余世存


也就是说,鲁迅只到生前最后十年,收入才算可观。陈明远说,“鲁迅在上海生活的整整9年间(1927年10月—1936年10月)总收入为国币78000多元,平均每月收入723.87元(合今人民币2万多元)”——此系10年前数据,今人民币4万多元,相当于今天都市高级白领的收入。就是说,直到此10年,鲁迅才算有了“财务自由”。

可以说,鲁迅终生处在生计的纠缠之中。他跟当代“亚历山大”的“屌丝”一代一样,都有着生存的紧张,只不过,他对自己的生计有着务实的考虑。有人认为他是“理财高手”,说他的理财有几大特点:“不断跳槽转换工作”“多线程理财”“坚持亲自理财”“选择最佳经济地区”等,这其实是高抬了鲁迅。跟民国傍官傍商、长袖善舞的理财专家不一样,跟梁启超、胡适等体制内生存者不一样,他的理财真正是平民的、文人的。因此,他的言路、思路跟青年、跟大众相通。

把生计放在重要地位的鲁迅难以“免俗”,他说过,他跟高雅的知识分子是不一样的。“所以我恐怕只好承认‘俗’,因为随手翻了一通《世说新语》,看过‘娵隅跃清池’的时候,千不该万不该的竟从‘养病’想到‘养病费’上去了,于是一骨碌爬起来,写信讨版税,催稿酬。写完之后,觉得和魏晋人有点隔膜,自己想,假使此刻有阮嗣宗或陶渊明在面前出现,我们也一定谈不来的。”他对青年对大众的劝告也极为实际:“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苟有阻碍这前途者,无论是古是今,是人是鬼,是《三坟》《五典》,百宋千元,天球河图,金人玉佛,祖传丸散,秘制膏丹,全都踏倒他。”

鲁迅一生受气,其中多有跟钱相关。直到临去世前几年,他还在跟学生打官司,李小峰克扣他的版税占他一生收入的五分之一;临去世前四年,国民政府不再支付他特约撰述员费用……这些事件都会影响一个人的心理。难怪鲁迅感慨:“在钱下呼吸,实在太苦,苦还不妨,受气却难耐……我想此后只要以工作赚得生活费,不受意外的气,又有点自己玩玩的余暇,就可以算是幸福了。”

但鲁迅是强大的。他虽然为钱操心,但仍不遗余力地行非常之举。他对亲友、对年轻人、对陌生人的帮助是多样的。其中,他出资印行叶紫的《丰收》、萧军《八月的乡村》、萧红《生死场》、曹靖华译的《铁流》以及纪念瞿秋白的《海上述林》等。他对左联刊物、对柔石家属的捐助亦有案可稽。在邮局工作的孙用,将自己的译稿《勇敢的约翰》寄给鲁迅,以求得帮助。鲁迅代其联系出版,垫付了230元的制版费,当书店付还一部分制版费时,他又用这些钱预支了译者的版税。上海英商汽车公司售票员阿累在书店里捧读《毁灭》爱不释手,鲁迅得知他的钱不够,问他:“一块钱你有没有?这本只要一块钱本钱,我那一本,是送给你的。”阿累从内衣的口袋里掏出那块带着体温的银圆,放到鲁迅的手里。……

我们从生计的角度看鲁迅,或者更能理解鲁迅是我们中间的一员,他跟我们一样,为生计所苦,承受了一个现代中国国民的生之甘苦。也只有如此,从当时到现在,他丰沛的文字才感动了一代代在中国生活中挣扎并收获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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