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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女朋友(1)

多想你也喜欢我 作者:马叛


和宋佳相恋时她十九岁,我二十五岁。

分手时她二十一岁,我二十七岁。

在一起时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都等着看我们的笑话。我暗暗地发誓要缔造一个神话,结果还是弄成了笑话。

宋佳常常说我比她大太多,她很吃亏,要我让着她。她不知道,她已经是我谈过的女朋友里年龄最大的了,大到我暗地里都把她的备注名标记为老女人了。

我不怕被她看到,因为我喜欢“老”这个字,我在乎的人我都这么称呼,如老爸、老妈、老姐,老女人的未来,我原以为是老婆。

二十五岁以前,我觉得结婚这件事情离我还是很遥远的。

会这么想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家里还有比我大的姐姐没出嫁,我的婚姻问题还没有被父母提上日程;二是我谈的女朋友,永远不到法定结婚年龄。

倒也不是我喜欢欺骗未成年少女,而是年龄稍微大点儿的女生对我都没兴趣。我能吸引到的永远是十七八岁情窦初开的女生,一旦她们长大一点儿思想一成熟,立马就会觉得我不靠谱,找各种理由跟我提分手。

我十七八岁的时候,这事情还不奇怪,毕竟还是在跟同龄人谈恋爱。等过了二十岁到了二十三四岁的时候,周围的风言风语和看笑话的人就多了。什么“诱拐未成年”“老牛吃嫩草”之类的老生常谈我一律当成“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和小女生谈恋爱多好啊,她不图你有豪宅、名车,不图你送她名牌包包,你只要跟她谈谈人生梦想,她就会觉得你是个与众不同的、有追求的、闪闪发光的男朋友。如果你能在轧马路累了的时候去肯德基买个甜筒给她,那你就是她最最贴心的人了。

在她们眼里,钱还不是最重要的东西。即便是那些觉得钱挺重要的小女生,在十七八岁的时候也会觉得自己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钱,自己的男朋友以后也会挣很多很多的钱。在没有被现实摧残过的小女生眼里,未来的一切都是美好的。

说着说着就暴露了我一个致命缺陷,对,那就是穷。二十五岁之前,我不仅仅是个不婚族,还是个月光族和啃老族。我的那点儿薪水也只够请女朋友去吃个甜筒什么的,你要是买可乐,都不能买大杯的。这对于那些没有漂亮衣裳和名牌包包搭配就无法出门的熟女来说是无法忍受的事情。当然我也不愿意骑着自行车送她们去机场。

当然,我能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还坚持跟十七八岁的女生谈恋爱,也不光是因为我穷。根本原因还是因为我自己思想不够成熟,而且还坚持认为成熟是一件很可耻的事情。我乐得无忧无虑,乐得幼稚天真,愿意跟单纯的人在一起做单纯的事情。

你让我去想结婚、想赚很多很多的钱去住豪宅开名车,那不如杀了我。我宁愿去想想诺贝尔文学奖下一年会颁给谁,这种离我很遥远但看上去跟人生梦想还沾点边的事情。当然,这都是在我二十五岁之前的想法,在遇上宋佳的那一年,我的想法彻底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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