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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编 魏晋南北朝乐府制度沿革与歌诗生产 小结

魏晋南北朝乐府制度与歌诗研究 作者:刘怀荣 宋亚莉


以上我们讨论了魏晋南北朝时期乐府官署的演变和经济发展对歌诗的影响,并从存世史料和存世的歌诗作品两大方面入手,把魏晋南北朝歌诗的发展分为曹魏西晋、东晋南朝、北魏、北齐北周及隋代四个阶段,较为系统地考察了被以往文学史家普遍忽略的魏晋南北朝四百年间社会各阶层歌诗艺术创作、演唱和消费的盛况,对各个历史阶段歌诗艺术的发展实况作了尽可能详细的论述,基本勾勒出了魏晋南北朝歌诗艺术发展演变的轮廓。从中可以看出:


朝廷礼乐的需求是歌诗艺术繁荣的重要前提。汉末大乱之后,魏晋南北朝时期朝廷礼乐的变化集中体现在西晋和梁代。东晋和宋、齐,使用的是曹魏时期创制、西晋时期改造和完善的雅乐。梁代立国后,梁武帝又对这一雅乐体系进行了重新改造。至于北朝,或承汉魏旧仪,或学习南朝,变化不大。就西晋和梁代礼乐与歌诗艺术的关系而言,包括祭祀、朝会雅乐等朝廷雅乐的发展,是歌诗艺术兴盛的重要原因。


宫廷王室与贵族世家的歌诗消费占据着主导性的地位,因此,帝王和贵族们的喜好乃是促进歌诗发展的最直接的动力之一,这是四个历史阶段的普遍规律。从上述大量实例的分析我们看到,歌舞娱乐和歌诗艺术作为一种精神产品,在中国历史上一直被看作是重要的精神消费对象,而历朝帝王和贵族恰恰是最有能力消费这种精神产品的人。由于封建时代的文人和艺人大都依附于朝廷和贵族,他们的创作、表演并不具备自足性。而魏晋南北朝历朝的帝王、王公贵族中,都有一大批歌诗和歌舞表演的爱好者和沉迷者,正是他们的存在,为歌诗艺术的消费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也直接促进了文人和艺人的艺术创作与创新。


文人是歌诗创作的主体,艺人是歌诗表演的主体,他们适应消费者的需求,共同促成了歌诗艺术繁荣的局面。从曹魏时期开始,歌舞音乐在文人们的精神生活乃至日常生活中均始终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许多文人不仅有着很高的歌舞、音乐方面的修养,也为我们留下了大量歌咏乐器、乐事及论乐的文学作品。同时,知音乐、善歌舞的文人群体也是王公贵族文酒雅集的贵宾。东晋以来,建安文人雅集的传统始终没有中断过。这种雅集对于歌诗艺术的发展的直接推动作用是绝对不可忽视的。文人创作的歌诗,还必须有专业歌舞艺人的表演才能成为完整的艺术,从而进入到消费市场中。这一时期的专业歌舞艺人多是宫女、贵族姬妾或歌伎,而且由于当时最流行的清商新声多由女性演唱,故艺人也以女性居多。这些专业艺人以她们杰出的表演才能满足了王室、贵族的歌舞娱乐需求,也使文人的创作得到了更好的传播。


来自西北少数民族的胡乐,以其独特的魅力对魏晋南北朝歌诗艺术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在北朝,胡乐在很长的时间里占据着主导地位,并在长期与汉族传统音乐的交融汇合中形成了全新的艺术品格,进而对北朝歌诗艺术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影响。在南北文化艺术的交流中,南朝歌诗也深受胡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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