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莫斯科回来之后,毛泽东决定在1950年6月稻谷耕种季节之前实行酝酿已久的土地改革。当时中国共产党领导层的思想和观念一致,尚未出现分歧,他们一致同意消灭数千年来在中国占据支配地位的地主阶级。国民党撤退到台湾时,大多数地主都留在了大陆,毕竟他们的财产是土地,没办法移动。很多地主相信国民党能够再打回来,其他的则相信共产党会对他们大发慈悲,但他们都失望了。
土地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向农民作出的一项政治和经济承诺,对不同方面的人而言,意义完全不同。对农民阶层而言,共产党履行这一承诺之后,他们终于能够拥有土地,摆脱地主阶级控制,不再日复一日接受高利贷的剥削(毛泽东的父亲就放过高利贷)。对共产党来说,向农民分配土地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土地是地主阶级借以拥有经济和文化话语权的物质基础,因此第一步就是要没收他们的土地,打散他们的基础。接下来,则要推行集体化。
共产主义经济不以私人拥有土地为基础,并非要发展小耕种者(马克思主义者称之为“小资产阶级”)经济,相反,其目标是实现规模化农业经济,消除资本主义农业经济中的雇佣和私人所有制度,以及封建社会佃户受到剥削的制度。理论上讲,集体化农业不仅能够提高农业产量,积累盈余,促进城市工业生产和国家社会事业发展,而且比以往的所有农村土地制度更加稳定,更加能够保障农民生活。
土地改革之路并不平坦。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革命政治应该体现在日常生活当中,因此土地再分配应该在共产党的指导下,由农民开展。在北方的革命根据地,共产党早在1935年就已处于执政地位,土地再分配早已开展。这些地区在内战期间为共产党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起到了堡垒的作用。1950年,这些地区的土地改革变得更加暴力。所有地主,不论大小,均遭到农民围攻,受到严酷审判,当地农民举行“批斗会”,跟他们新账老账一块算,批判他们和他们的地主家庭对穷人犯下的所有罪过,有的甚至之后将他们判处死刑。实际上,这些地区的共产党干部也试着想控制事态。毛泽东在这一问题上发表了看法,但并未作出明确说明。他一方面要求防止“过左偏向”,要适应过渡时期新民主主义社会团结的要求,但同时他又重复了自己在1927年《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一文中提出的“革命不是请客吃饭”,这在某种意义上允许了暴力的发生。
在南方,由于之前一直处于国民党的统治之下,没有过土地改革的尝试,拥有土地的不是单个地主,而是枝繁叶茂的大家族,农民不熟悉如何进行土地改革,再分配的进展非常缓慢,也没有出现激烈的斗争。事实上,这里的情况与北方完全不同,共产党甚至需要不厌其烦地劝说贫民,让他们相信隔壁富农的土地应该予以没收。因为这些贫农和富农往往沾亲带故,甚至常常出自同一个家族。
虽然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但到1952年,土地再分配这一重大的社会改革已经完成。地主作为一个阶级被彻底消灭。不少劣迹昭著的人被处死,不过大多数地主在承认过去的罪恶之后,还是分得了一块土地。在这一过程中,耕种面积得到扩大,除害虫运动得以开展,水利渠道得以重新挖掘和改善,农药和化肥得以广泛使用。到1952年,农业生产大幅增长,农业基础愈加牢固。
就在这时,中国又被迫卷入了一场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