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我跟人说起熊美玲是我第一个女朋友的时候,听到的人都会暧昧而且含蓄地一笑!搞得我很毛。
也是,那年我已经二十六岁,同龄人有的都当爸了,怎么可能我还没追过妹!我十七岁上台北,首要任务就是养活自己,家道怎么中落的那是另一个故事。
总之我单身一人口袋里揣着五百块钱站在台北火车站前,望着车水马龙的街景愣了半晌,决定到对面的希尔顿大饭店吃一顿三百五十块钱的早餐,因为小时候我妈带我到台北时吃过,然后就开始了我的新生活。
至于我怎么活到二十六岁的,那又是另一个故事。因为我认识了熊美玲,生活就原地右转弯,换了另一个方向。至于为什么不左转?是因为我觉得右转比较顺!
每次我跟人说我三天就追上熊美玲,她就跟我急!我很无辜,因为那时候我们两个都很寂寞,刚好我又很会说笑话,而且当我看到她竟然住在那种地方,我就拍胸口说:“从今天开始我养你!”于是我们两个就在一起了。
她住在师大围墙边的老公寓的楼顶,楼顶?是的,楼顶!就是顶楼的天花板上方的楼顶!有两间加盖的小房间,她住一间,另外有俩小女生住一间(后来那俩女生被我们吵到搬走了)。
我问她为什么住这里,她说:“因为这里可以看星星!”于是我们每天晚上看星星。
过了愉快的日子没多久,有一天傍晚她坐在天台上哭了。我问了半天,她哭着说:“我饿了,我口袋里只剩二十五块钱!”我一听,怒了!
翻出前两天跟她写的歌,骑上单车找到最近的一家唱片公司,摸进老板办公室表明来意:“我叫林秋离,这卡带里是我跟熊美玲写的歌,包红!我只要一万块,现在,马上!”老板可能被我吓到,叫进来会计给了我钱,我立马翻身就走,回家带了她去吃牛排!
我常说我是因为熊美玲而变成作词人,这是实话。
因为那时候她唯一会做的就是写曲,而我唯一会做的就是说笑话哄她!后来她要我填词,刚好我从小立志当作家,歌词?小事而已!可接着被她退了几次稿,我就认真了。
我是真想跟她在一起!至少,这日子过得好快乐。
我们无所不谈,就是很少谈感情,因为在歌里面我们谈得更浓!我们为了省钱,牵着手走了几公里到忠孝东路逛街,然后再走回来,什么都没买。
关于明天,这个禁忌的话题,她不说我也从来不提。我们就一起生活着,平静而且激情。
有一天,就像很多故事里的有一天……她严肃地对着我说:“我的绿卡下来了,我必须到美国报到,过两天我就要飞了,爸妈要我顺便去相亲。”
绿卡?美国?相亲?好大的三记雷!我被雷到外焦里嫩的。
那……你家到底是干什么的?她终于娓娓道来,原来,她们全家都是医生!她爸爸是,她伯伯是,她三个哥哥俩医生、一个药剂师,她唯一的姐姐早年嫁到美国,她姐夫是个知名学者,也是国际水资源专家,是那种回国参加国建会的那种。
她……我蒙了很久才醒过来,原来我把上了一位公主,亏我还拍胸养人家,看星星看到自以为是王子了!
于是,她走了。
我还守在楼顶,因为她的东西都还在,我想着她可能会回来吧!我就守候着。
三个多月的时间,没有讯息,没有电话,我也没干吗,每天浑浑噩噩的,我跟她就像故事里的两颗相爱的蛋,花前月下不缺,风雨同舟不少,直到有一天,一颗孵出了鳄鱼,一颗孵出了麻雀。
从此,一个翻江倒海,一个乘风万里,永远走不到一块,直到有一天,就是故事里的有一天!
我接到一通电话,她说:“我快到家了,你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