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丁玲传》 “老不死”!(2)

丁玲传 作者:李向东 王增如


丁玲记忆最深的迫害折磨,是1968年北京来人外调,名义是军管会,实际是中央专案组,他们把丁玲关到招待所,突击夜审,通宵达旦,搞车轮战,揪她的头发,捶她的胸口,逼迫她承认当年“打入延安,是中统特务”,还要交出特务的组织关系,并企图借她之口陷害胡乔木、周扬等人。丁玲坚持实事求是,不提供假材料,为此备受折磨,出现糖尿病症状,口干舌燥,要口水喝都不给,审讯者却拿起玻璃杯咕嘟咕嘟喝,把剩水泼在她脚下。丁玲说:他们逼我承认是中统特务,“我百般解释都没有用,他们不听。我头昏眼花,腰酸腿抖,实在熬不过,我软弱无能,只得承认。这样才放我回宿舍睡一觉,让我第二天把材料写好交去。一觉起来,精力恢复一些,我便写材料,把头天晚上承认了的东西又全部推翻。晚上再审,打我的态度,骂我翻供、顽固、死特务。不准翻供,还逼我交出特务的组织关系,又是车轮战,疲劳轰炸,我只得受着,熬着”。

1968年6月底,丁玲被关进“牛棚”,这是水利大楼底层一间10来平方米的小屋,几个造反派家属日夜看管。10月,陈明也进了“牛棚”,每人每月只发15元生活费,为了节省,他们常常只吃咸菜下饭。丁玲经常想起那间7平米的小茅屋,但场部清查办公室让把那间破屋子腾给一个转业的农工住,他们已无家可归。春节到了,大部分被关押的“牛鬼蛇神”都回家过年去了,陈明借口送咸菜、辣子酱,端着饭盒到丁玲那里,在看守监视下与她一同吃顿“年夜饭”。

1969年5月,“牛棚”撤销,丁玲去场部附近的21队接受群众专政,监督劳动。她要求走前见陈明一面,陈明给她5元钱,是他节省下来的,并帮她整理行装,把一床薄被、一床1946年在张家口时发给的灰布褥子和几件换洗衣服,捆成两个小卷,丁玲一前一后搭在肩上,一到21队,即被安排去场院翻晒肥料。同一天陈明也被重新戴上右派帽子,到一队劳动。两人从此一别六年不能见面。

丁玲同十几个北京知青住在一起,知青睡炕,她睡房门口一张木板床,屋子中间有一面取暖用的火墙。《风雪人间》的草稿中,有一节没有收入最后的定稿,写了刚到21队的一些情况。丁玲写道:来21队第一个晚上,女知青都去听报告了。宿舍里只剩下一个女知青,坐在火墙那边看书。“我坐在板床上看不见她的面孔。电灯是挂在火墙那边的,挂得比较高,我这边也还是能看书的。我拿了手边留下的唯一的一部毛选翻阅,打起精神读书。到了八点多钟的时候,坐在那边的女将忽然喊我,要我去水炉提两桶热水回来。”我想,“她们都出去了,回来得晚,人一定很累,宿舍里预先准备点热水是须要的。我就摸黑去烧水炉提回了两个半桶。后来她们回来了,高高兴兴地洗脸洗脚。”“第二天一早,我起来得早,昨晚那位命令我打水的人还没起身,又命令我扫地,……当我扫完地,出门为我自己打洗脸水、灌热水瓶时,那位女排长(这是后来知道的)又命令我提两桶水回来。……从此以后,屋子谁也不打扫,都是我一人包了,而且命令我天天打水。”后来又要我倒尿盆。“大约半个多月后,烧水炉子搬到水井边上那个小茅草亭子里了,离宿舍就远了,我还是愿意为大家打水的,只是嫌水桶太大,我提不动。于是我向生产队长请假,想回到我原来的家去拿我的那两个小水桶。队长问出原因,不准我回去拿水桶,只说,以后你不要为她们拎水。可能是队长说了话,从此女将们免除了我提水的差务。”那一年丁玲6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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