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时局不稳,经济起伏大,商业放款也存在着很多风险,陈光甫深刻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对于商业放款一向要求严格。在他的指导下,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形成了自己的放款特色——抵押放款为主,信用放款为辅。
放款和存款的利润差异是银行收入的主要来源。对于银行来说,存款相对来说没有风险,要做的只是尽量提高利率等优惠政策,以吸收大量闲散资金;而放款就没有这么简单了,这里存在着一个放出的贷款能否收回的问题。收不回的贷款称为坏账、呆账,它会导致银行亏损,甚至破产。所以,放款的策略是银行兴衰的关键。
当时,放款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人们普遍接受的信用放款,一种是遭人排挤的抵押放款。信用放款,是以人的信用作为抵押,风险较大。虽然存在很多不合理因素,但因为许多钱庄都采取这种形式,所以逐渐沿袭下来成为银行主要的放款形式。而抵押放款,顾名思义是靠抵押企业的固定资产来获取款项,这是一种对物的信任。当贷款企业无力偿还自己的款项时,银行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来周转资金、维持经营,所以抵押放款的风险较小。民国时期,大部分银行家都因循守旧,他们把抵押放款看做是一种耻辱,认为抵押放款表现不出银行家大度的风范,表现出的是对于放款商家的不信任。因此,他们非常推崇信用放款,所以一时间,信用放款成为内地金融行业的主流选择。
而陈光甫不受行业内这种言论的影响,他认为信用放款只是基于对放款人的信任,衡量放款人是否值得信任,一般是以他的固定资产、家庭背景以及对他的熟悉程度作为判断依据的。而陈光甫认为这些依据都不可靠,“东家资产虽多,并不足恃,盖有10万元资产者,彼可以其资产为号召,负债或已达20万元”。
事实证明陈光甫的想法是正确的。奚东曙是当时北京政府内阁总理段祺瑞的女婿,他凭借着与段祺瑞的关系,受到许多想要得到政策上支持的商人的巴结,这些商人经常给奚东曙送礼,并称赞他有着超乎常人的商业才能。奚东曙经不住夸,以为自己真的是一位经商天才,于是也开始组建自己的公司。公司刚刚起步,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奚东曙没经过详细的思考便决定贷款。由于奚东曙和段祺瑞的关系,奚东曙的公司一上市,便得到商业界的极大关注。听说奚东曙想贷款,很多银行都纷纷主动送钱过去,而且数额巨大。而陈光甫对奚东曙作了一番调查之后,知道他为人作风不正,总爱干投机倒把的勾当,所以要求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贷款给他时一定要谨慎,而且数量越少越好。其他几家银行的经理都觉得陈光甫傻,到眼前的机会都不抓,陈光甫知道后也只是微微一笑。果然没多久,奚东曙的公司就因为经营不慎而倒闭了,奚东曙本人也因无力偿还巨额债务而躲了起来。这时,曾给过他巨额贷款的银行都损失惨重,但又因为段祺瑞的关系而不敢上告,可谓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却因为陈光甫的英明决策损失甚少。
在放款政策上,陈光甫首先极力提倡抵押放款,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一直遵照他的指示进行。无论企业的大小、权势如何,只要经过调查认为企业有能力还贷,就可以同意给予他们抵押放款。例如,面粉厂只要把小麦、面粉等原材料或机器、房屋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便可以申请到贷款。
其次,以短期放款为主,一般不超过3个月。其实抵押放款不是完全没有风险,随着市场行情的变化,抵押物品的价值也会发生改变,这也有可能给银行带来损失。因此,上海商业储蓄银行自开业以来就主要从事短期放款业务,这种放款方式由于时间短,企业和市场的变化都不大,从而风险更小。陈光甫把期限定为3个月,是因为时间太长,变数太大,风险也太大;而时间太短,企业就很难有所作为,也不能很好地还上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