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爱喝红酒,当然是老家的地方土产——安徽萧县红酒,像糖水一样甜,一口气喝上半斤不成问题。长大以后穿梭于世界各地,常常有机会和西方朋友一起出入当地餐厅,品尝各种红酒。红酒于西方人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生活方式,于是我也见识日增,经过十几年的“训练”,品上一口,也能对它的品种、产地、年份估摸个差不离,然后装模作样地品头论足一番,晃晃酒杯。
对红酒越是了解,越发觉国人对它的理解存在很大的误区。法国红酒已经和瑞士手表一样,在“崇洋”的心理暗示下被炒成一种“高尚生活方式”,财富和身份的象征。近年来,由于价格飙升、适合长期贮存,红酒又从一种普通的饮品升级为投资品,富裕人士不惜出价亿万囤积居奇,或收购知名酒庄。于是红酒市场形成一拨人炒作,一拨人起哄,一拨人出钱,一拨人围观的奇特格局。
罗杰巴纳特(Roger Barnett)是纽约亿万富商,他的家族收购了著名奢侈品牌Burberry,他在美国纳帕溪谷拥有自己的酒庄。十年前我们刚刚认识时,我还对红酒一窍不通,他在纽约给我上了一堂启蒙课。但是最近,北京给他上了一课。连续在北京参加了几场活动,他发现中国人不喝则已,一喝就是“Car Wine”,这把他吓坏了。我问他何谓“汽车红酒”,他解释说就是喝一瓶酒相当于干掉一辆汽车。可不是,中国人买一瓶红酒动辄花费几千美金,在美国买一辆二手车绰绰有余。
这一现象令罗杰忧心忡忡,他说:“将来再有中国朋友到加州来,我该怎么接待呢?”
说到美国人接待中国人,有一桩趣事不得不谈。我认识一个美国好莱坞制片人,曾因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主演的电影Aviator获金球奖。有一年我带了一个中国朋友去拜访他,他请我们去比佛利山上的一家餐厅吃饭,出于礼貌让我们点酒。朋友对我低声耳语:“成钢,咱们点瓶好酒,别让人家看不起。”我还没来得及提出异议,他就点了一瓶加州顶级红酒的代表Opus One(作品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