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几十年的奋斗之后,台湾女权终于抬头了!《性骚法》一颁布,许多男人却变得垂头丧气。不知道这算不算是一种性骚扰?我的男性友人们常常以为可以向我诉说他们的性事困扰,尤其最近,我被“性骚扰”骚扰得很想告人,却还是得很“哥儿们”地倾听,因为他们实在太值得同情了!
Jason听说只要他的行为让女人觉得不舒服,女人就可以告他,于是一向只管自己爽的Jason,在床上冲刺时不时问着女朋友:“舒服吗?你舒服吗?”实在被问得烦了,女朋友正想叫几声假装高潮来结束残局,不料Jason却撤退了。Jason懊恼地说:“我一直担心她会告我!”他女朋友却愤愤地许愿:“真希望再颁条法律,没让女人舒服就撤退的男人都抓去判刑!”
后来Jason又跑去夜店找美眉,想借着新鲜刺激来恢复自己的硬汉本色。没想到他一开口,还是去不掉心头阴影,总是不放心地频频问着:“舒服吗?我这样说话,你舒服吗?”美眉们以为他是某种变态,纷纷走避。
Daniel的情况就不太一样。他很喜欢去泡酒店,为了安全,聪明的他就自己拟了一份切结书,要求小姐们都签字同意被他骚扰,并且放弃诉讼权。谁知道这件事被小姐传了出去,媒体找到他家里要访问他,结果上酒店的事就被他老婆知道了。更呕的是——法律专家说这种切结书违背善良风俗,根本不具备法律效力!事情还没了,当他搬出“性骚法”当借口,向他老婆解释上酒店是因为怕被她告,“付钱的至少安全呀!”从此他老婆为了让他放心,就在每次做爱前都先向他收费。
朋友Keith看不过去,就在网络上成立了“性骚法部落格”,希望网友上来提供能够性骚扰又不触犯法律的方法,没想到立刻上来的却是一堆女人的抱怨:
最近琼瑶电影又在电视上重播,我才学林青霞说了一句:“嗯,你弄痛我了!”我男朋友就吓得边道歉边跑掉了!
我很喜欢韩国电影《我的野蛮女友》,以为男孩子都会觉得野蛮女友可爱。可果真有个男孩来搭讪,问我喜欢什么休闲活动?我就说:“干吗?关你屁事!”他却立刻消失了!
对呀!现在的男人真是孬!我以为学日本A片那种“啊!啊……”的表情很诱人,没想到那男人马上跳起来提裤子,边跑边说他真的不是故意的……
其中最中肯的算是网友Stella,她说如果敢去告老板性骚扰,那干脆先辞职不干就好了。就是因为不想放弃那份不错的工作,所以才隐忍着老板的骚扰,要是真去告了他,在公司还待得下去吗?